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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伯大南宋 ? — 1253
戴石屏 其一 南宋 · 王伯大
五言律诗 押支韵
赤地我民苦,寸心天我知。
元元争救死,凛凛强扶危。
备具先三日,忧端彼一时。
倏然返生意,人力岂能为。
其二
五言律诗 押侵韵
叫得神明力,挽回天地心。
连朝被甘泽,既雨积重阴。
水满田高下,凉生秋浅深。
老癃幸无死,一饱庆从今宋戴复古石屏诗集》卷四附)
丹青阁 南宋 · 王伯大
七言律诗 押阳韵
杰阁岧峣倚碧苍,菊花时节此持觞。
市声一段隔秋水,桥影半空横夕阳。
挺挺霜筠排壑立,涓涓石溜引山长。
人言绝顶多奇观,安得闲身宿上方(《诗家鼎脔》卷下)
戴石屏 南宋 · 王伯大
七言绝句 押庚韵
诗老相过鬓已星,吟魂未减昔年清。
挥毫不著尘埃语,尽把梅花巧琢成宋韦居安梅涧诗话》卷中)
言时政疏 南宋 · 王伯大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二○、《宋史》卷四二○《王伯大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宋元通鉴》卷一二、《续宋宰辅编年录》卷一六
今天下大势如江河之决,日趋日下而不可挽。
其始也,󲦤绅之论莫不交口诵咏,谓太平之期可蹻足而待也。
未几,则以治乱安危之制为言矣。
又未几,则置治安不言而直以危乱言矣。
又未几,则置危乱不言,而直以亡言矣。
呜呼!
以亡为言,犹知有亡也,今也置亡而不言矣。
人主之患,莫大乎处危亡而不知;
人臣之罪,莫大乎知危亡而不言。
陛下亲政,五年于兹,盛德大业未能著见于天下而招天下之谤议者,何其藉藉而未已也!
议逸欲之害德,则天下将以陛下为商纣、周幽之人主;
议戚宦近习之挠政,则天下将以朝廷为恭、显、许、史、武、韦、仇、鱼之朝廷;
议奸俦佞朋之误国,则天下又将为汉党锢、元祐党籍之君子。
数者皆犯前古危亡之辙迹,忠臣恳恻而言之,志士愤激而和之。
陛下虽日御治朝,日亲儒者,日修辞饰色,而终莫能弭天下之议。
言者执之而不肯置,听者厌之而不惮烦,于是厌转而为疑,疑增而为忿,忿极而为愎,则罪言黜谏之意,藏伏于陛下之胸中,而凡迕己者皆可逐之人矣。
彼中人之性,利害不出于一身,莫不破厓绝角以阿陛下之所好。
其稍畏名义者,则包羞闵默而有跋前疐后之忧;
若其无所顾恋者,则皆攘袂远引,不愿立于王之朝矣。
陛下试反于身而自省曰:「吾之制行,得无有屋漏在上,知之在下者乎」?
徒见嬖昵之多,选择未已,排当之声,时有流闻,则谓精神之内守、血气之顺轨,未可也。
陛下又试于宫阃之内而加省曰:「凡吾之左右近属,得无有因微而入,缘形而出,意所狎信不复猜觉者乎」?
徒见内降干请,数至有司,里言除臣,每实人口,则谓浸润之不行,邪径之已塞,未可也。
陛下又试于朝廷政事之间而三省曰:「凡吾之诸臣,得无有谗说殄行,震惊朕师,恶直丑正,侧言败度者乎」?
徒见刚方峭直之士,昔者所进,今不知其亡,柔佞阘茸之徒,适从何来,而遽集于斯也。
则谓举国皆忠臣,圣朝无阙事,未可也。
夫以陛下之好恶用舍,无非有招致人言之道。
及人言之来,又复推而不受,不知平日之际遇信任者,肯为陛下分此谤乎?
无也。
陛下诚能布所失于天下,而不必曲为之回护。
凡人言之所不贷者,一朝赫然而尽去之,务使蠹根悉拔,孽种不留,如日月之更,如风雨之迅,则天下之谤,不攻而自息矣。
陛下何惮何疑而不为此哉!
立昭穆相当人复欲私意遣还判 南宋 · 王伯大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二○、《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八
照得虞艾存日,娶陈氏,得妻家摽拨田一百二十种,与之随嫁。
不幸陈氏与虞艾相继物故,乃父虞县不能为之立后,致陈佐有词于官。
运使判令立嗣,虞丞方议以族中虞升夫之子虞继,为虞艾后。
此虞丞之初心,已为不善。
虞继既立之后,虞丞若念其子亡殁,则当以亲孙爱之,抚育教养,使之有所成立,可也。
顾以一宠妾离间之故,爱憎遽分,意复中悔。
于是以收养遗弃为名,而阴为遣逐养子之计,此虞丞设心益不善矣。
原虞继之立,非虞丞之本心,特其子虞艾得妻随嫁之田,身没而业无所归,既为陈佐所讼,患得患失之心,日切于中,且准谯运使之判,姑为此以解目前之纷纷耳。
然不思虞继系本宗昭穆相当之子,幸而立之,可以为其子后,虞继既无显过,安可切切然以去之?
彼虞继者,果何自而立哉?
三岁收养,在法虽有明条,然世人果能收养于遗弃之中者,鲜矣。
其阴谋妆奁,扶合指證,类皆出于私心者,十盖八九。
虞继之立,恐亦如此。
详其本县出给所立虞继公据,但言此,则虞继本无恙。
及陈佐兴词,虞丞出官分析,却乃供称虞继已死,而后立虞锥,何前后之自相矛盾邪?
且虞继之立,盖因虞艾死后,谯运使因陈佐之词,责令立继,而后虞继始立。
今据公据内乃谓虞艾死,虞继已不归家持丧,则不孝之罪重,而后虞锥可得而立。
虞继分还阿张与李学礼母子同共掌管。
候李学礼将来如有两子,令将一子以继学文之后。
如亦无子,则听阿张区处。
李学礼放。
朱文公昌黎先生集序宝庆三年六月 南宋 · 王伯大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二○
郡斋近刊《朱文公校定昌黎集》,附以考异,而音辩则旧所刊也。
初读者未免求之音辩,质诸校本,既字不尽同,且音讹事多缺。
此书有集注,有补注,有辩證,有全解,音通句释,引物连类,虽若加详,而于本文间亦牴牾,余颇病之。
今悉从校本更定音训,因旁摭诸家注解,效本文用事者枚举而记,其凡有未备,则访诸士友博权此书者,并记之。
意其阙逸尚多也。
黄太史有云:「杜诗韩文,无一字无来处」。
窃谓必尽所云,而后可读二文公之书。
过不自料,附所尝记录于逐卷之左,而空其下方,以待来者窜释,冀更相缉续,于音辩或有补云。
宝庆三年季夏既望承议郎、特添差通判南剑州军州兼管内劝农事王伯大谨书。
按:《朱文公昌黎先生集》卷首,四部丛刊初编本。又见《皕宋楼藏书志》卷六九,《韩愈资料汇编》第五○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