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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惟正南宋
臣僚荐士谬举处罚奏绍兴十四年十月 南宋 · 焦惟正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四九、《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二
陛下顷尝召内外臣僚荐士,或不如所举,罪当并案者,必罚无赦。
然窃观行下赏功罚罪,于犯赃之官皆云「所有举官见行取会」,未闻奉行诏旨。
欲乞日后鞫正犯赃明甚者,于上项诏书仿皇朝旧制,于所举官量坐谬举之罪。
如事发日,量远近立限,许令举官申陈免罪,止坐罚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