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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粢北宋
郑公陂记宣和七年八月 北宋 · 潘粢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二八、乾隆《袁州府志》卷三二
芦溪镇在县之东五十里,其地号为沃壤者,二溪之水可陂以溉田。
神陂其一也。
陂居镇之上流五六里,而其圳贯市中以出,流膏泛腻,尽注于田,故其所收视他所常倍。
岁在己丑,山水暴泛,陂圳尽圮,兴作之费,民力难办,遂荒茀不治者二十馀年。
昔之所谓良田者,皆化为茅苇之墟,民以困惫。
宣和六载三山郑公强来宰是邑,适会朝廷严水利之法,遵奉诏条,不敢自暇,首询民间利病,而父老以陂事告。
公曰:「吾受天子百里之寄,所当忧者孰急于此?
吾敢惮役费之艰,而使一邑之内有失所之民邪」!
遂躬行相视,其堙塞者辟之,其倾颓者补之。
鸠工度材,敷率不苛,劝督有方,民乐于赴功。
斤斧交挥,畚筑具举。
不三旬而神陂崇成,圳路通流,一方之民,再遂其业。
逮公瓜期甫及,则神田禾云屯,豚彘布野,家有馀,租税毕给,为酒为食,以御田神,以享祖考,相与醉饱,妇子嬉嬉,箫鼓之声弗绝。
于是一方乐公之德,永永无穷。
予宦游南荒,既归里闾,有来告者曰:「君去乡里时,吾徒不免于饥。
今得郑公复神陂而济矣,吾将何以报功」?
粢曰:「古之君子洁己从仕,盖将行斯道以济斯民者也。
今公兴尔役,复尔陂,以济尔丰,乃其道然也,汝乌乎而报之哉!
虽然,汝之意则善,吾将因尔之意而广之,以为后来者之劝可也。
昔韩患秦之伐,使郑国为间,说秦凿泾水灌关中之田。
及渠成,关中为沃野,且无凶年,因名曰『郑国渠』。
为间,其事至陋也,其为利大,则尚能使声称流于千古之下,况公为民父母,能为尔兴既废之陂以溉斥卤之地乎!
吾将名是陂曰『郑公陂』,则公之遗爱有传。
尔子孙其无忘公之德,而竭力修治公陂,使无败坏,则尔于报公也得矣。
审如是,则非特以报公,而尔世饘于斯、粥于斯,以享有斯利也,岂不美与」!
众曰:「唯」。
宣和乙巳八月望日记。
按:嘉庆《萍乡县志》卷一三,嘉庆十六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