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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康宋 1085 — 1132
高宗即位告天册文建炎元年五月一日 宋 · 滕康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二五、《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五、《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
嗣天子臣某,敢昭告于皇天上帝:金戎乱华,二帝北狩,天支戚属,混于穹居,宗社罔所依凭,夷夏罔知攸主。
臣某以道君皇帝之子,奉宸旨以总六师,握大元帅之权,倡义旅以先诸将,冀清京邑,复两宫。
而百辟卿士、万邦黎献,谓人思宋德,天眷赵宗,宜以神器,属于臣某。
辞之再四,惧不克负荷,贻羞于来世,九州四海,万口一辞,咸曰不可。
稽皇天之宝命,慄慄震惕,敢不钦承。
尚祈阴相,以中兴于宋祚。
高宗登极大赦诏建炎元年五月一日 宋 · 滕康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二五、《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一、《宋朝事实》卷二
皇天祐宋,卜世过于汉、唐
艺祖承周,受禅同乎舜、禹。
列圣嗣无疆之历,保邦隆不拔之基。
属以朝奸,稔成边衅。
中都安富,忘外敌之凭陵,驯致金人,来犯京邑
初登城而不下,终邀驾以偕行。
痛念銮舆,远征沙漠,宗族从而尽徙,宫阙为之一空。
仍抑臣僚,俾僭位号。
朕以介弟之亲而受旨,开元帅之府以总师。
方输敌忾之忠,亟奉讲和之诏。
岂图变故,终致阽危。
盖尝指日以誓诸军,使前迎而后请;
不惮戴星而檄率土,冀外附而内亲。
而三事大夫与万邦黎献,共致乐推之恳,靡容退避之私。
谓亹亹万几,难以一日而旷位;
矧皇皇四海,讵可三月而无君。
勉徇群情,嗣登大宝。
宵衣旰食,绍祖宗垂创之基;
疾首痛心,怀父母播迁之难。
顾号令久隔,众罔系心,军旅荐兴,农多失业。
慰民耳目之注,敷朕腹心之言。
爰布湛恩,诞绥区夏,可大赦天下。
应赦书到日,昧爽以前,罪人所犯罪无轻重,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
朕惟火德中微,天命未改。
光武纪元之制,绍建隆开国之基。
用赫丕图,益光前烈。
可以靖康二年五月一日改为建炎元年
二帝北狩,随行官吏班直诸军及诸色人等,见有家属,并仰依旧支破请给,常切存恤,无令失所。
昨金人逼胁,使邦昌僭号,实非本心,今已归复旧班。
其应干供奉行使之人,亦不获已,尚虑畏避,各不自安,其已前罪犯,并与放免,一切不问。
一、应缘金人犯阙,殁于王事军人,祖父母妻笃疾,及年七十以上,家无子孙者,委所在勘会诣实,特与支本营小分请受。
如阵亡人,依格合给多者,即从多给。
一、应永安军祖宗陵寝、西京应天禅院、会圣宫影殿西坟,可差西京留守台臣一员,日下前去躬亲省视,如有合修葺去处,一面措置,仍密具奏闻。
南坟委汝州守臣依此。
一、天下神霄宫,并罢舍屋、什物、钱粮、田产,州县拘收,具数申尚书省
一、应常平司散敛青苗钱谷,本以便民,岁久法弊,反为民患,可自今住罢。
一、应缘军马侵犯,有临难死节,义不受辱,出使军前,及守禦出战,并殁于王事,许本家经所在官司自陈,先次覈实,具名保明奏闻,当议优与褒赏。
访闻自来殁于王事合得恩数,官司多事指摘细故,非理问难逗留,致死事者不即沾恩,可令所属疾速施行。
一、应缘金人大入,朝廷遣使往来,实历险难。
有未经推恩人,许令自陈,与检详元指挥推恩。
内有金人拘留未还者,其请给令所属且权给一半,赡养其家,候及一年止。
一、应因金人驱拥及差使过军前官员及诸色人等,得还者并许依旧官职祗应、支破请给等,内官员已别差人者,并令吏部先次别与一般差遣
一、文臣承务郎、武臣承信郎以上,并内官医官伎术官及致仕,并与转行一官。
文臣中大夫、武臣承宣使,并回授与本宗有官有服亲。
武功大夫未带遥郡一官,已带遥郡防禦使,又与转行。
右武大夫选人与循资,已系承直郎,与改官次等合入官。
校、副尉下班祗应,依格与转官资,仍并不隔磨勘
一、应诸路帅守监司,许依例进贡恩。
其金人及盗贼,曾失守或逃避之人,不许进贡。
一、应承务郎以上,服绿服绯及十五年者,不以赃私罪,与转服色。
一、应文武升朝官并禁军都虞候以上,父母妻未有官封者并与封叙,已封叙者更与封叙。
亡殁者与封赠,已封赠者更与封赠。
祖父母在者,亦听回授。
一、应文武致仕官,并赐粟帛羊酒。
即曾任大中大夫观察使以上者,官倍赐。
一、应士庶男子、妇人年九十以上者,赐粟帛等,令户部具别则例,行下所在州县就赐。
得实,不得扰呼。
百岁以上,仍保明以闻。
一、应禁军指挥使以上,各特与儿男下班祗应一名。
诸军将校合加恩者,并与加恩。
马步诸军将士等,并特优赏。
仍比旧例,以三分为率,更增一分。
一、应文武官因金人到离任者,并限一月内经所在州县自陈,并与免罪,转运、提刑司勘验给还任。
一、应军人、丁夫等逃亡及溃散官兵并州县百姓因金人所至令失业之人,皆因有首领统率,原其本心,皆欲勤王,止缘道路不通,迁延日久,粮食不继,因而取给民户,劫掠逐路,帅守不曾差人总率,见今啸聚未散,出首无路自新。
一月于所在首身,其已前罪犯,一切不问,并放令逐便。
军人依旧本营元职名收管,仍免所辖官司及本营问当。
其少欠官私债负,并与除放。
百姓愿在军者,如少壮,即减三指刺填,即便支给例物请受。
其徒中能谕众归业,或别首纳。
限满不首,复罪如初。
一、应今来啸聚贼徒,既许自新,如尚敢乘时作过,杀害军民,仰安抚、提刑司差那兵马捕捉,并家属务尽斩杀。
如数多,本路军马不足,申枢密院差大兵前去剿除。
提刑司原立赏格,召人擒捕,仍许徒中自相杀,并依格推赏。
功效尤大者,别具保明,格外推恩。
后获不以今降赦恩原减。
一、应逃避公人,限一月出首,依旧职名收管。
一、应逃亡军人,如能劝诱逃亡之人首身,本辖官司直簿拘籍,每五十人转一资,副都头以上每一百人转一资;
及千人,所属具名申尚书省,当议优与推恩。
一、应战斗亡失官马,及散亡军器什物之数,合该科罪,及官司见责令备者,仰统制官保明,如委无欺隐,特与放罪除免。
其民间有收到军器等物,许限一月经所在官司陈首。
其私收藏官马不纳,计赃科罪。
一、应系官欠负,不以名色百贯,并行蠲免。
其曾经金人兵马焚劫,残破州县乡村人户,日前私债,虽无利息,并限二年外方许理索。
一、诸军昨缘勤王并因差出借过衣粮料钱,并与除破,更不剋纳。
一、应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登极,合该转一官,向有未经改转之人,并令吏部逐旋具钞拟转。
如失去公案,无可照据,许取见任告敕照验,许本色官一员委保,特与转补。
如未祗受,殁于王事,许回授于本宗本色有官有服人。
一、应缘金人经由州县,有烧毁系官屋宇等去处,除城池仓库外,未得差科修葺,少息民力。
如违,以违制论,令监司按举。
一、应经劫所在,坊场住罢月日,净课利钱,特与纽计除放。
一、应因战守及差使,被贼劫杀虏者,特与免本家二年支移折变,仍仰州县倍加存恤。
一、诸路纲船靠岸日久,或遭风水抛失,若被盗劫,勘会分明,委无欺弊,不得将官兵剋折请受,特与除破。
一、应诸路人户见欠税租,并依阁展税赋及缘纳钱物,并与除放。
一、应诸路借贷常平钱谷,并特与除放。
一、应诸路漕司多缘财用匮乏,将民户合纳二税宛转折纳,或支移他郡,却免未支移只纳脚乘实惠之类,致民閒输纳增倍,深属掊克。
今来并仰遵依条法,不得妄冒支移折变。
仍许人户越诉,提刑司觉察,当重寘典宪。
京西路昨缘方田添起税租,除六分外,止送四分见钱,更不支移折变。
访闻转运司将所减分数敷入旧税,抑令人户输纳,重困民力。
可限赦书到,令与蠲免。
所有违法敷入旧税去处,悉行改正。
提刑司觉察,仍许越诉。
一、诸路税赋支移折变,自有成法。
比年漕司以财用不足,往往反覆细折,如合纳见钱,令输䌷绢,却以䌷绢之直折纳丝绵之类,惟务削刻,良民受弊。
自今仰转运司遵依条法,不得依前违戾。
仍委提刑司觉察,听人户越诉。
一、二税折科,合用纳月时估中价。
近岁转运司与州县务于掊剋,将及纳月,顿减时估,不以丰凶低昂,但称引用卷例,折纳太重,人户往往破产。
今后朝廷非军事,更不下转运司非泛须索。
如折科尚敢循习不革,守贰转运司非泛须索,并以违制之罪加二等。
提刑司提举司觉察,于起催月终以前,具有无违戾保明闻奏,不以实闻,与同罪。
一、预和买法,本支实价。
访闻官司立价甚低,或高抬他物价直准折,或以无价虚券充数,甚者直至受纳未支本钱,不遵条限,前期起催,急于星火。
今来上供之类,欲依祖宗法,其和预买,有前项违戾,守令并转运司并以违制论,加二等。
仍委提刑司觉察,每岁于依限后一月内,具有无违戾闻奏,不以实闻,与同罪。
一、诸路诸般徭役,非法令该载者罢,该载而非急务,仰监司守臣速具以闻,当议一切蠲罢。
一、应逃田,见今地邻及地方掌管人等摊认租税,许令陈状,特与放免。
其田依条召人承佃,候逃户人归业日给还。
一、昨缘军兴,官司于民间劝借钱物,及靖康元年后来人户于所属州县献助钱物,依靖康元年六月二日指挥,给降空名告敕,计价书填给还。
比缘监司州县申明,将未降上件指挥已前献助之物不理数。
今仰逐州长吏,限十日将已降空名告敕,通计前后实纳之数,计价尽数书填给还讫以闻。
如人数所纳前数未及,愿帖纳书填者听,即不得抑勒。
如违,许越诉,当议重行黜责。
一、应今来因金人所至州县劫掠逃避人户,仰监司守令多方招诱归业。
内阙食不能自存之人,依灾伤七分法赈给,与免今年夏税。
虽即归业,而无力耕种者,仰提举常平司更切审量,据等特行借贷钱粮,收买牛具之类,候将来收成之日,分三等逐科带纳。
人户置买耕牛,权免税钱一年。
其缘金人兵马蹂践田土乡村,依此施行。
一、昨经大元帅府驻劄及一月以上去处,应办军马,极为劳费。
今来夏税特予除放。
一、应天府兴王之地,理宜优异。
今年夏税,并与放免。
一、省举人、特奏名,并就殿试及再就殿试人,并与同进士出身。
免解人与免省试。
靖康元年得解及州学职事人,并免将来文解一次。
一、应天府差人防秋,至今春未能放散,显妨农务,应将来差科保甲,除阵亡人外,特与免一科支移折变。
一、诸路义仓,在法合同正税为一钞输纳。
访闻提举司转运司侵用,有令人户不得随税带纳去处,显属违法。
令遵依成法改正施行。
一、应人户典卖田宅,因官司不为减落等第,见依旧供应科配差使,限赦书到一月内,许自陈,验实,特与减免。
一、应今日以前,典卖田宅马牛之类,违限印契,合纳倍税者,限百日许陈,特与蠲免。
事发,在限内者,亦准此。
一、应崇宁以来增置税务,其岁入课利,除给官吏等支费外,所收钱物不多去处,仰转运司体度,并行废罢。
一、应崇宁以来,因买扑坊场河渡,及折欠官物,没纳田产,未有承买者,与减见买价三分,听欠户与收赎。
限满不赎,即依所减价出榜,别召人承买,仍作三年六科输纳。
一、访闻自来赦书所放逋欠,转运司及州县迫于调度,依旧催纳,至民间有「黄纸放,白纸催」之语,甚失朝廷宽恤爱民之意。
今来大恩,与常赦不同,兼务节用,可以裕民
监司、州县辄敢故违,巧作名目,依旧科抑,许被科人户越诉,其官吏当重行贬窜。
一、应近年以来,州县缘应奉之费,用度窘迫,至有前期括借民间二税、免役、坊场、课利等钱,显是违法。
自今须管依条限催纳,不得预借。
一、祖宗以来,天下上供委有常数,自熙宁后,因臣寮奏请,岁有增加,不胜其弊。
仰诸路转运司取索辖下,应于见今上供物数,开具祖宗旧制及熙宁以后增添数目闻奏。
当议并行裁损,以纾民力。
一、自崇宁以来,州县仓库受纳税赋,务加概量,以图出剩,东南六路为甚,以故民力困乏。
其弊本于补发纲运斛㪷,额外增数。
除岁额上供数外,其每年任其补发额斛,并权住罢。
一、诸路常贡之内,有时新果味之类,所在因缘贡奉外取索,多归空库,更有馈送,骚扰为甚。
仰礼部勘会,除缘天地宗庙陵寝供献所须外,馀并罢贡。
一、自崇宁以来,州县困乏,抛买上供纲运,取办民力,或以和雇为名,科差乡夫般担挽运,极为骚扰。
自今后并不得以和雇为名科借乡户以代兵役。
州县故违,或监司强抑州县应副者,仍许人户越诉,当议重行窜黜。
一、应监司、州县违法赋敛,涉于掊剋,或科配代买物色实有扰害,及应干民间疾苦事件,并许中外臣庶详具利害,经所属官司陈述缴奏,或诣阙投进,当议考察改正施行。
虽语言诋讦,亦不加罪。
一、应州县官昨缘京城围闭,赴任愆期,多致员缺,应已差下官,除程限一月到任。
限满不到,令本路监司郡守各选有才干人,权行具名奏差一次。
奏差者,他司不许冲替。
及昨缘防秋所辟官属,先次赴任,因邮置梗涩,未受告身人,并以掌管职事日,与理为到任月日。
一、应州郡金人曾到城下,保守无虞者,令所属等开具元守禦及出战官兵等,保明申尚书省,取旨推恩。
应天府系祖宗开基之地,有三圣御容,两院宗室,控扼东南,为襟喉冲要之处,与其馀州军事体不同,所有原守禦出战官兵等,特先次与转一官资。
选人比类施行。
仍令元帅应天府长官开具保申尚书省,给降付身。
一、应吏部宗室注授恩例,自有定法。
昨缘言官论列,遂同庶姓,甚失惇叙之意,可依旧法。
一、应宗室犯罪,见锁闭、监管、拘管人,该遇今来恩宥,并放逐便。
宗子妇人见入道为尼,愿还俗听,元有官封者依旧。
一、应宗室昨来预贡及得解之人,优与推恩。
一、应宗室无官人,依政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册皇太子赦》,与量试推恩。
一、应外官宗室未有差遣,及已授三路差遣愿别授者,并令吏部不依名次,先注阙,近便差遣
一、应诸宫院屋宇,近因拆毁,致使宗室至无处居止,并许量口数多寡,指占空閒官屋及寺院居住。
一、应宗室因金人取过军前,本房老幼无人养赡,或因逃避,散居州县,以至失所,在京委开封府,在外委守臣,速行措置,月给钱米,无令失所。
不管漏落,别听候朝廷指挥
一、应宗室年幼未合出官,与依见今官序支破请给。
一、应宗室年幼未及官员并忠义之士,在外非曾奉朝廷及大帅府指挥,激于忠愤,自募勤王人兵,未有统属,今来国事稍定,仰各将见管人兵交付所至州县主兵官讫,出公据量带人从,前来行在,特与推恩。
一、应官员因疾病陈乞致仕,今已安痊,不以年限满,许召原保官员委保自陈,特令再任。
一、应命官寻医侍养,许并召保注授。
一、应恩泽补受文学,并许依法召保注授入官。
一、应合特奏,并与免试。
内曾经六举以上到省人与登仕郎,五举补京助教,四举上州文学,两举诸州助教人,愿赴将来特奏名殿试者,亦听。
虽试在下等,不应出官人,亦取旨升推恩。
一、新合赴省试人,昨缘道路艰阻,复归本贯,及在京人,即未有取应之期,令礼部检会故例,取旨施行。
试经者,与额外添数一次,合就试一百人以上添一名,二百人以上两名,三百人以上三名。
一、应去年锡庆院试中武士,未经推恩人,仰本部限一月开具等第姓名,申尚书省
一、应寺院宫观有隔下拨放,并许于所属自陈,保明申礼部,限三日给降。
其今岁乾龙节合拨放去处,虽不曾投进功德疏,特与依例拨放。
一、应暴露遗骸,无人识认者,许在寺院埋瘗。
每及一百人,令所属勘验,申礼部给度牒一道。
一、应自今官员犯罪,若系赃私。
自合断定,更取特旨断;
如系公罪,止令刑部大理寺断定刑名施行,更不取特旨。
一、应命官流配、编管、羁管人、永不移放逐便。
除名、追降官资及勒停、责授散官安置,或终身不齿放归田里人等,及永不收叙人,并与叙元官,落职人与复旧职。
折资及降等差遣人,与复本等差遣
合检举者,刑部三日检举。
蔡京、童贯、王黼、朱勔、李邦彦、孟昌龄梁师成、谭稹及其子孙,皆误国害民之人,更不收叙。
一、应吴储、吴侔、王寀、刘炳等亲属,前来禁锢约束指挥,条具以闻。
停降诸色人等,未经叙用、及永不收叙人,并特与叙元职名。
已迁补者,额外收补。
一、应编管移乡人并永不移放者,并放逐便。
沙门岛罪人,不以年岁远近,并移至乡五百里州军。
一、应命官、公人、军人犯罪除名,有特旨除名、停替、羁管,大理寺合断刑名外,一时特旨除名、停替、羁配、安置之类,本不合坐罪者,并与除落理元断月日。
一、应特旨还俗僧道,许自陈,特与依旧为僧道,令本州出给公据
一、应禁军犯偷盗情重,依条并行隔下,不得迁、补、转,若经断及五年不曾再犯,候转日委所属勘会诣实,特与转行。
一、应急脚马递铺兵,因金人所至,逃避散在诸处,送递角可专委本路提刑司疾速措置招刺,依旧摆铺,仍依时支给请受。
一、应缘军兴收置物色未曾支还价钱者,并限十日支还。
一、京城围闭日久,商旅不行,今道路方通,理当优恤。
其商贾欲般贩物货上京者,并经州县自陈,出给公据,特与免沿路税钱。
一、应中外有文武才略艺出伦,或淹布衣,或沈下僚。
内自禁从,外至监司郡守,广行搜访,各举所知一名。
如举得其人,并行旌擢,限十日内荐举,仍以所举人移文州县,以礼津遣赴行在。
一、应孝子顺孙、义夫节妇,所宜旌表,以厚人伦。
事节显著者,仰长吏保明白来上。
一、应祖宗以来赦内常税宽恤事件,及名山大川历代帝王祭祀封爵等,并检会施行。
呜呼!
圣人何以加孝,朕每惟问寝之思;
天子必有所先,朕欲救在原之急。
嗟我文武之列,若时忠义之家。
不食而哭秦廷,士当勇于报国;
左袒而为刘氏,人咸乐于爱君。
其一德而一心,伫立功而立德。
共徯两宫之复,终图万世之安。
副我忧勤,跻时康乂。
乞以秘书秘阁四部书奏政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宋 · 滕康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二五、《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一九(第三册第二七六四页)
秘阁四部之书,以秘书掌之,列史馆于左,以法东观。
凡四库之书,以校书郎、正字掌之,分总刊正出纳之事。
缴还康义迁遥郡刺史词头奏靖康二年 宋 · 滕康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二五、《宋史》卷三七五《滕康传》
陛下即位以来,凡发号施令,立政造事,必法祖宗彝宪
惟能法祖宗,故能得人心而当天意。
邢焕中宫之父也,孟忠厚,隆祐太后之侄也,犹曲从人言,易戎班之秩,康义何人,乃敢紊彝宪如此!
义者,内侍康履之父也。
自古召乱之源,不出于外戚之挠法,则出于内侍之干政,汉、唐可鉴。
登极恩各迁官一等,天下之至公也,祖宗以来未之或改。
康义乃以御宝批降特旨迁一官,而暗升五等之秩,观此有异于墨敕斜封之时乎?
按:《浮溪集》卷二六《滕子济墓志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乞贬斥韩世忠靖康二年 宋 · 滕康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二五、《浮溪集》卷二六《滕子济墓志铭》、《宋史》卷三七五《滕康传》
世忠偏裨,无赫赫功,祗缘捕盗微劳,躐官数等,位亚节旄
人所以未有言者,以方群盗充斥,姑责其后效。
比卒伍背叛,至夺御器,逼谏臣于死地,恬不知罪,致臣僚论奏,乃止罚金,将何以惩后?
乞寅畏天命固安人心奏建炎二年 宋 · 滕康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二五、《浮溪集》卷二六《滕子济墓志铭》、《名臣言行录别集》卷三、《宋史》卷三七五《滕康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五、《南宋书》卷一九
去岁郊礼前数日,太阳示变,验之图史,为异甚大,而日官不以闻,廷臣不知告,使陛下修厥事以应天者未至。
比逆臣敢萌不轨,天之示象,前已著明,惜朝廷不知先事而戒也。
陛下即位,行再岁矣。
恩倖敛怨而畿蹈覆辙,强邻压境而未获奏绩,陛下盍察人心所向而少留圣意乎?
今恻怛爱民之政徒为空言,而百姓不以为恩;
哀痛责躬之诏不著事实,而四方不以为信。
忠佞并驰而多士解体,刑赏失当而三军沮气。
臣愿陛下取建炎初元以来所下诏书,所举政事,熟思审度,得无一二不类臣言者?
望参稽得失而罢行之。
山中帖 宋 · 滕康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二五、《宝真斋法书赞》卷二二
亲家兄台座:冬序凄凛,伏惟燕坐山中,盛德有相,台候万福。
康窃禄无补,幸与诸累粗遣,不足勤念恤。
未知见日,临书增情。
天寒岁晚,敢冀上为本朝加护饔寝,以俟追召。
谨启不宣。
康顿首再拜,上启参议待制亲家兄台座。
闰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