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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秉哲南宋
丹阳县酒税记嘉熙二年 南宋 · 洪秉哲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四六、《嘉定镇江志》卷五
嘉熙二年夏四月,从前知镇江军府事、宝章阁待制吴公之请,有旨罢丹阳县税务,仍下吏部废其官。
邑之人士惊喜呼舞,告于秉哲,愿有述,使我子孙无忘大赐,秉哲不敢以固陋辞。
抑征商之事,唐虞、夏、商文不可證,吾得诸周文王之发政施仁也,关市讥而不征;
成周之兴,始以关市列于九赋,识者谓敛财贿,抑末作,孟子一言以蔽之曰:「征商自贱丈夫始」。
夫抑末作,于以劝务本,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于以明礼义,善风俗,非若后世张官置吏取诸民以为利也。
太府以式法授财,则关市之赋待王之缮服而已,又非若后世较税歛之多寡,计国用之盈缩也。
其后乃与榷酤并行,以赡大农
繇汉迄于五季,凡可以损下益上者,殆算无遗策。
太祖首榜税则于市,戒毋发篚以索。
南渡以来,利源□□,军饷孔殷,征商之入,区分于享上、供军及诸司总制,而邦计仰焉者,日益繁重。
然地左道绝,则舟车之所止留;
壤沃民富,则珍货之所凑集。
丹阳下邑,跨运渠,自南而北,归于润,自北而南,运于常。
厥田下下,厥赋上中错,民贫俗匮,拥厚赀、规大利者往往鄙而去之。
而常、润之间,才百有五十里,两郡二镇为务者,县界其中而五,过者不胜其费,率犯险由径,或戴星越境,或诡迹过宾。
虽司存设于要津,每抟手竟日。
邂逅至者,污吏黥胥,鸱张虎视,日课之外,又以属餍其私。
区区于买贱卖贵者,率窜名它业以自免,而列肆几何?
复攈拾科抑,不扫地尽不止。
邑缘是于浙名以最陋闻。
知县事施君沂因民弗忍,白于府,愿以税额均敷行舍,撤务栅之见存者。
太守吴公孜孜去民之害而兴其利,犹虑行舍之开阖不常,敷额之诛求常在,务栅之撤者有时而复,乃从幕府考月解之数,为缗仅八百有奇。
公慨然曰:「郡虽瘠,何爱于是」!
即拜疏以闻,符县并月解悉除之。
商贾悦而藏于市,行旅悦而出于涂,井聚熙恬,风采顿异。
公之惠吾邑社,而祝之可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