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东京宗室与大宗正司并而为一奏 北宋 · 洪子阳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九八、《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之二一(第三册第二八三一页)
在京南班宗室前往东南,择宽广州郡置司居住,本司遂陈乞前来建康府。当时随逐本司南班宗室共三十馀员,其馀愿留京师者朝廷亦许之。自此本司遂分为两处,凡行移及朝廷诸处取会文字事于两处者,其应报多不得圆备,不免递中往复,至于再三。可以结绝,动至经年,近者数月。人吏更番往来,则互有不知首尾之托。况今日京师籴贵百倍,其他物价,类皆翔涌,宗室何可久留!乞令在京宗室与本司依旧并而为一,庶无行移往返、人吏更番之弊,宗室易为检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