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泰州野人南宋
陈少阳奏议 南宋 · 泰州野人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四、《陈修撰文集》卷一○、《陈少阳先生尽忠录》卷七
予观主父偃以直言悟主,汉世宗起见晚之叹。
其后建城朔方之议,公孙弘欲沮罢而不能。
至偃以齐王事下吏,治无状,世宗欲勿诛,而公孙宏固争,卒夷偃族,则前日之隙也。
然偃方贵幸时,宾客以千数。
死之日,无敢往视者,独孔车收葬焉。
上闻之,以为长者,未常逮治,则世宗无罪偃之心,终可知矣。
弘之居相位,内深意忌,虽同时贤者若董仲舒,犹且疾之,使相骄主而欲罹其害,况偃辈晚进用事,才出右,而数诎其议,宜乎必陷之死地也。
则人主有好贤乐善之心,而为害能之臣肆谗巧以挤之者,世岂鲜哉!
今观少阳,其始也被召赴阙,是必有悟主之言若主父偃者,既而进言不已,岂公孙弘辈谗嫉妒害者所能容之耶?
嘉仲少阳乃布衣之交,能收殓其尸,俾得还葬,又宝遗帖,使不泯其传,是亦孔车之流亚也。
异时嘉仲之名苟达于上,而上无罪少阳之心,安得不以长者归嘉仲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