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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实南宋
乞限四十方许摄官嘉定十五年八月四日 南宋 · 沈实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七○、《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二之五八(第四册第三八一一页)
臣尝人材不择地而出,在于教育之而已。
且广右为郡者二十有六,地非不广矣,学非不建矣,三岁大比,获试于礼部而登名者独少,何邪?
岂人材不产于遐方僻壤者乎?
臣当思其故,长育人材之道,当坚其进学之念,不当开其为利之心。
瘴疠之区,监当、簿、尉县令之职无人权注,故立摄官之科,俾得注选,固良法也。
然科举取士有定额,隽异既少,稍能缀缉者咸得厕名于其间,侥倖两举即得试,摄官仅能免过,即许解发,俾授正官。
人情趋利,如水就下。
往往当进学之年,即萌科禄之谋。
人材不淑,其或由是。
古人四十曰彊而仕,汉孝廉亦限以四十充选。
今欲士子涵养器识,勉彊学业,莫若限四十方许摄官,诚使之从政,庶免墙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