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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南宋
新建萍乡县治记绍兴七年 南宋 · 江淮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三、乾隆《袁州府志》卷三二
绍兴丙辰十二月己未,郭侯自万载移宰萍乡,从太师丞相公辟也。
建炎己酉,县治遭贼焚煨烬之馀,蒿艾荆棘,翳为丘墟。
凡八年间,令二十有七,视事皆于僧舍。
越有芟刈荒秽,锐意兴作者,既鸠工饬材,俄以沮弛。
令数易,吏狃于奸,民弗服教。
嚚者善讼,以诬官长为能事;
悍者悖公,以拒徭役不入租赋为得计。
令诚才则以穿墉去,其畏惮缩手莫敢施者又以弛职罢,故士大夫至以萍乡为不可治之邑,所以多更令尹而县治终莫能以建也。
侯来,议者难之,盖群盗大肆烧劫杀虏,久为民害,巢穴所据,环列县境者十数党,出入通衢,邮传梗塞,敢与官军敌,所未寇者县而已。
先是,邑政苟玩,保无长,长无正。
侯深原积弊,下车首阅户版,按民高下,差昔不受役者,三日补四百三人,靡不拱手听顺。
乃曰:「吾可以治贼矣」。
丞相吕公还朝,道由萍乡,喜侯所为而荐之,且以除盗之事属焉。
于是榜谕四驰,譬以祸福,俄率其党,各就招辑,白刃遮道,来纳于公。
公释罪犯而还之农,集游惰而给之田,分丑类而属之保,且使入贼诱其徒以归。
故他日无赖跳梁乎此疆者,亦丐自新为平民。
其怙恶凭险,尚尔啸聚,则起丁壮、选豪户,授以方略,为掩袭计。
又亲以身被甲胄、践林麓,分部而大索之,尽得诸首领与其徒,械以送郡,其漏网者率踰境而徙,自是邑里清而无虞矣。
方议治寇也,当延见吏民之初,邑人相谓贼炽如此,民弗康,家属莫相保,意县治不立无以重百里,吾侪小人皆有阖闾以避燥湿寒暑,况为一邑根本乎,盍各悉力以就之。
侯闻之,念政在谨始,而邑人之愿不可以不从也,命收前日遗材,听其奋功。
远近翕然,口不俟乎叱咤,手不劳乎指撝,威不烦乎鞭扑,自丁巳正月戊寅,讫三月丁丑,为日六十,合内外百有馀间。
由上户以下,见其木甓瓦石藩垣墐垩之毕具而不知其所出,见其群工并作而不见役使之及己,庭无幽隐之蔽,狱有温凉之便,其高壮深广,视前规为有加。
戊午,侯奉敕书诏令徙而正厥居,予与其宾佐庆焉。
且劳曰:萍乡不治久矣,弊未易革,俗未易化,患未易除,废未易兴。
今比闾有职,帑廥有输,商无隐货,酤无私酿,弊斯革矣;
弄法者屏奸,健讼者窜迹,俗斯化矣;
外则锄积年盘互不可破之贼,内则新前政睥睨不敢措手之栋宇,害斯除而废斯兴矣。
未逮三月而庶事修举,巍然洽舍,耸动观瞻,政其神速已乎!
侯谢曰:不然,古之善为政者,在于奉天子德泽,以字养元元为事。
故虽棠下之草舍亦足见思于民,而吾之所以为此,实自乎民心之乐从尔。
因民心之所乐从,此所以小大无怨讟而成之易且亟也。
由是言之,天下吏无难使,民无难化,顾御之如何。
侯为政俾民易从如此,固有道矣,是岂以萍乡为真不可治乎?
予被漕檄,来究田赋,睹侯之明敏果断,又富学博闻充其学,盖将有大者焉,县治之建,何足以见其所为,抑亦可以观其才矣。
而论者或以为一邑之善,不足以贻将来。
呜呼!
环天下多邑也,其能当盗贼不暇给之际,奋身为民,且得其心之所乐为而成于不日,若是者其难耶?
其不难耶?
如其难,安可使后世之无传,于是书其营造之本意与其岁月,而并叙侯之设施如此,俾来者有考焉。
侯名涛,次山其字也。
按:嘉庆《萍乡县志》卷一八,嘉庆十六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