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刑部官无任责之心奏(元丰六年二月)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三
大理寺近断邵武军妇人陈阿等,案上,刑部郎中杜纮议,以为不当。奉诏下御史台详审定度。案刑部自侍郎崔台符以下凡四员,而纮独献议,馀官无所可否,但据状申都省。台符本法吏,陛下擢置近列,不思报效,循默苟简,无任责之心。
言大理寺断遣舒亶厨钱事奏(元丰六年五月)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五
中丞舒亶不罢学士院厨钱事,大理寺劾百馀日,闻奏案已具,而卿、丞执议不同,留章未决。臣窃惟亶所受供给之物皆有文籍,宜无讳匿不承之理。有司必缘都省弹辞参验證左,经涉时月,今宜得其情实,岂容复有駮议?则是必欲变动狱情,而阴怀傅会观望之意。乞垂省察,无使留狱,以害国体。
言蒲宗孟王安礼批状事奏(元丰六年七月)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七
枢密院左知客、勾当西府周克诚,二月辛亥申本府,以左、右丞两位修葺厅堂,乞批状送工部下将作监。今详状后批「依所申」,乃止是蒲宗孟、王安礼签书,用尚书省印,既不赴王圭、蔡确书押,又不经开拆房行下。至壬子酉时下工部,工部案验批称,不候押先印发,是夜四鼓巡兵下符将作监。准格,尚书省掌受付六曹诸司文书,举省内纲纪程式,又内外文字申都省开拆房受左右司分定印日发付,而工部式修造有委所属保明取旨,有令申请相度指挥,程式甚严,盖不可乱,尚书省职在举之而已。今克诚状不由都省,宗孟、安礼为左、右丞直判官,依申用省印发之,而王圭、蔡确百官之长,初不承禀,循私坏法,无复纲纪。大臣如此,何以辅人主、正百官?其工部既见状无付受格式,而阙仆射签书,所宜执议禀白,岂容略不省察?又非仓卒事故,何致不俟郎官签付,而承行疾若星火?媚权慢法,莫甚于斯,伏望并加推治。
分析王安礼所言事奏(元丰六年九月癸丑)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九
被旨分析王安礼所言事。臣所论舒亶之事,特出于所见,非有它心。及亶即罪,则臣自知为不当,因请放逐,陛下幸而赦之。至于王安礼事,臣请略言:臣所论修西府事,缘是宗孟、安礼通书,虽宗孟先批「依申」,安礼押过,若分首从,理或可行,独罪宗孟,臣所未喻。且「依申」指挥事出官长,安礼丞贰,处而行之,故曰「擅事」;径用本府吏人行遣,不由有司,故曰「快所欲」;以己所居,故曰「徇私」;有法而不用,故曰「坏法」;安礼身任纲辖,所为若此,故曰「无复纲纪」。臣已案后收坐安礼情罪,自缘朝旨罢勘,即非所言不同。臣闻大臣法则朝廷尊,故不量力,以图报效。
乞诏逐路监司严切禁止异教奏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三九(第七册第六五一五页)
近日布衣薛鸿渐、林明发以妖妄文字上闻,诏送两浙、福建路转运司根治。臣闻鸿渐教本自海上异域人,于中国已数十年,而近者益炽,故其桀黠,至敢上书以幸张大。愿诏逐路监司严切禁止。
弹劾王岩叟奏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八之二七(第五册第四一八九页)
岩叟天资至险,强狠自用,废法徇私,窃弄威福。
若有禁囚死亡请专委御史台定差依条检验奏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永乐大典》卷九一四
在京刑狱奸弊,近闻府县申李宝病痈身死,而本台牒府差官覆验,乃系拷掠致死,不可不察。其紏察在京刑狱一司,今系台察专领。欲乞今后若有禁囚死亡,专委御史台定差自来合检验官员,依条检验。
按:《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五之一一(第四册第三六○四页)。又见同书刑法六之三(第七册第六六九五页)。
吏部铨量官吏应关御史台以凭考察奏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五之一一(第四册第三六○四页)
应吏部铨量官吏职位姓名,请依三省枢密院奏差除人例,关御史台以凭考察。
乞正苏颂范百禄稽滞制书之罪奏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二
近论列宰臣苏颂沮遏诏命等事,颂已罢去。窃惟稽滞制书虽出于苏颂之意,而中书侍郎范百禄既同职事,实亦瘝官,伏望施行,以儆在位。
乞罢张耒起居舍人新命奏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八
张耒近除起居舍人,命下,以耒持论喧然以为未允。按耒虽精工文辞,而素行轻傲,言扬历则资浅,论人才则望轻,止缘请谒宰臣执政之门,或造膝密交,或代为文字,故大臣力为援引,命以此官。伏望罢耒新命,以协舆情。
乞赐讲求神宗立法奏(绍圣元年四月)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宋宰辅编年录》卷一○、《宋史纪事本末》卷四六、《王文公年谱》附录卷一
神宗更立法制,以垂万世。乞赐讲求,以成继述之道。
宋故尚书虞部员外郎尹公夫人福昌县君陈氏墓志铭跋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东都冢墓遗文
尹君既丧母夫人,将葬,来请铭,会畏比不为人作此文,乃自志其行。又使其从侄坦堂来言曰:「愿有以题铭末,信后世」。呜呼!尹君为人谨且信,其事母孝既力矣,来者当自信,则余之言不足以为重轻,祗重自愧云。政和元年二月二十四日,伊川杨畏题。
宋故右班殿直朱侯墓志铭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
河南朱侯讳绩,字仲庸,盖畏从母子也。畏为儿童时,从母视畏如其子。朝莫与侯兄弟出入,同几砚。以故于侯相友善,终其身不替,而得其所以为人。侯之殁,其弟河东转运判官勃巽之泣以书来请,曰:「是必子为兄铭哉」!畏亦涕出,不忍辞也,乃为撰次曰:侯天资恂恂,谨厚人也。其少虽未力学问,而孝悌得于天性。其身虽有所不能行,而闻人之善,尊誉叹服不啻如自己出。其事父母服勤尽瘁,不忍忤。其在兄弟,顺其上,爱其下,独劳而不怨。侯之行乎乡党,亦可以无愧矣。晚而好释氏学,尤畏其善恶报复之说,视小不善益惧,不敢为。而其于名宦泊然,殆迫于不得已。始余卜筑乎洛阳之林下,期与侯杖屦相从,徜徉而俱老,孰谓今也侯弃予而死矣!悲夫!侯用考中大公荫,累官右班殿直。初监河南寿安酒,次监白波买梢场。未几疡发于踵,是时巽之方奉使京西,迎侯于家。日视侯疾,治之莫能愈而卒。盖元祐六年十一月十九日,享年四十九。八年十月十七日葬侯河南府洛阳县金谷乡,祔中大公之墓,妣寿安县太君王氏。娶王氏,一男曰敦颐,方十三岁。一女嫁河南张彦中。自侯祖而上,见于中大公之志,此不书。书其平生大略与夫行之可称者,以告后世而已。系以辞曰:
嗟生之来兮,特气凝乎混茫。嗟死之游兮,去莫知其何乡。惟懿良而温惠兮,将自得夫所归。若侯之人兮,吾信其顺往而安栖。邙之山兮洛之水,波沄沄兮岗万里。侯宁斯宅兮,又日吉而时祥。藏吾文于不泯兮,夫子虽死其何伤!
侄敦复书,王诚刊。
按:《千唐志斋藏志》下册第一二九三页,文物出版社一九八四年影印本。又见《墓志大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