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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畏北宋 1044 — 1112
刑部官无任责之心奏元丰六年二月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三
大理寺近断邵武军妇人陈阿等,案上,刑部郎中杜纮议,以为不当。
奉诏下御史台详审定度。
刑部侍郎崔台符以下凡四员,而独献议,馀官无所可否,但据状申都省
台符本法吏,陛下擢置近列,不思报效,循默苟简,无任责之心。
言大理寺断遣舒亶厨钱事奏元丰六年五月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五
中丞舒亶不罢学士院厨钱事,大理寺劾百馀日,闻奏案已具,而卿、丞执议不同,留章未决。
臣窃惟所受供给之物皆有文籍,宜无讳匿不承之理。
有司必缘都省弹辞参验證左,经涉时月,今宜得其情实,岂容复有駮议?
则是必欲变动狱情,而阴怀傅会观望之意。
乞垂省察,无使留狱,以害国体。
蒲宗孟王安礼批状事奏元丰六年七月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七
枢密院左知客、勾当西府周克诚,二月辛亥申本府,以左、右丞两位修葺厅堂,乞批状送工部将作监
今详状后批「依所申」,乃止是蒲宗孟、王安礼签书,用尚书省印,既不赴王圭、蔡确书押,又不经开拆房行下。
至壬子酉时工部工部案验批称,不候押先印发,是夜四鼓巡兵下符将作监
准格,尚书省掌受付六曹诸司文书,举省内纲纪程式,又内外文字申都省开拆房受左右司分定印日发付,而工部式修造有委所属保明取旨,有令申请相度指挥,程式甚严,盖不可乱,尚书省职在举之而已。
今克诚状不由都省宗孟、安礼为左、右丞判官,依申用省印发之,而王圭、蔡确百官之长,初不承禀,循私坏法,无复纲纪。
大臣如此,何以辅人主、正百官?
工部既见状无付受格式,而阙仆射签书,所宜执议禀白,岂容略不省察?
又非仓卒事故,何致不俟郎官签付,而承行疾若星火?
媚权慢法,莫甚于斯,伏望并加推治。
分析王安礼所言事奏元丰六年九月癸丑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九
被旨分析王安礼所言事。
臣所论舒亶之事,特出于所见,非有它心。
即罪,则臣自知为不当,因请放逐,陛下幸而赦之。
至于王安礼事,臣请略言:臣所论修西府事,缘是宗孟、安礼通书,虽宗孟先批「依申」,安礼押过,若分首从,理或可行,独罪宗孟,臣所未喻。
且「依申」指挥事出官长,安礼丞贰,处而行之,故曰「擅事」;
径用本府吏人行遣,不由有司,故曰「快所欲」;
以己所居,故曰「徇私」;
有法而不用,故曰「坏法」;
安礼身任纲辖,所为若此,故曰「无复纲纪」。
臣已案后收坐安礼情罪,自缘朝旨罢勘,即非所言不同。
臣闻大臣法则朝廷尊,故不量力,以图报效。
乞诏逐路监司严切禁止异教奏元祐六年十月十二日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三九(第七册第六五一五页)
近日布衣薛鸿渐、林明发以妖妄文字上闻,诏送两浙福建路转运司根治。
臣闻鸿渐教本自海上异域人,于中国已数十年,而近者益炽,故其桀黠,至敢上书以幸张大。
愿诏逐路监司严切禁止。
弹劾王岩叟元祐七年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八之二七(第五册第四一八九页)
岩叟天资至险,强狠自用,废法徇私,窃弄威福。
若有禁囚死亡请专委御史台定差依条检验奏元祐七年七月十一日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永乐大典》卷九一四
在京刑狱奸弊,近闻府县申李宝病痈身死,而本台牒府差官覆验,乃系拷掠致死,不可不察。
其紏察在京刑狱一司,今系台察专领。
欲乞今后若有禁囚死亡,专委御史台定差自来合检验官员,依条检验。
按:《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五之一一(第四册第三六○四页)。又见同书刑法六之三(第七册第六六九五页)。
吏部铨量官吏应关御史台以凭考察奏元祐七年九月十四日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五之一一(第四册第三六○四页)
吏部铨量官吏职位姓名,请依三省枢密院奏差除人例,关御史台以凭考察。
乞正苏颂范百禄稽滞制书之罪奏元祐八年三月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二
近论列宰臣苏颂沮遏诏命等事,已罢去。
窃惟稽滞制书虽出于苏颂之意,而中书侍郎范百禄既同职事,实亦瘝官,伏望施行,以儆在位。
乞罢张耒起居舍人新命奏元祐八年十月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八
张耒近除起居舍人,命下,以持论喧然以为未允。
虽精工文辞,而素行轻傲,言扬历则资浅,论人才则望轻,止缘请谒宰臣执政之门,或造膝密交,或代为文字,故大臣力为援引,命以此官。
伏望罢新命,以协舆情。
乞赐讲求神宗立法奏绍圣元年四月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宋宰辅编年录》卷一○、《宋史纪事本末》卷四六、《王文公年谱》附录卷一
神宗更立法制,以垂万世。
乞赐讲求,以成继述之道。
宋故尚书虞部员外郎尹公夫人福昌县君陈氏墓志铭跋政和元年二月二十四日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东都冢墓遗文
尹君既丧母夫人,将葬,来请铭,会畏比不为人作此文,乃自志其行。
又使其从侄坦堂来言曰:「愿有以题铭末,信后世」。
呜呼!
尹君为人谨且信,其事母孝既力矣,来者当自信,则余之言不足以为重轻,祗重自愧云。
政和元年二月二十四日伊川杨畏题。
宋故右班殿直朱侯墓志铭 北宋 · 杨畏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九
河南朱侯讳绩,字仲庸,盖畏从母子也。
畏为儿童时,从母视畏如其子。
朝莫与侯兄弟出入,同几砚。
以故于侯相友善,终其身不替,而得其所以为人。
侯之殁,其弟河东转运判官巽之泣以书来请,曰:「是必子为兄铭哉」!
畏亦涕出,不忍辞也,乃为撰次曰:侯天资恂恂,谨厚人也。
其少虽未力学问,而孝悌得于天性。
其身虽有所不能行,而闻人之善,尊誉叹服不啻如自己出。
其事父母服勤尽瘁,不忍忤。
其在兄弟,顺其上,爱其下,独劳而不怨。
侯之行乎乡党,亦可以无愧矣。
晚而好释氏学,尤畏其善恶报复之说,视小不善益惧,不敢为。
而其于名宦泊然,殆迫于不得已。
始余卜筑乎洛阳之林下,期与侯杖屦相从,徜徉而俱老,孰谓今也侯弃予而死矣!
悲夫!
侯用考中大公荫,累官右班殿直
初监河南寿安酒,次监白波买梢场。
未几疡发于踵,是时巽之方奉使京西,迎侯于家。
日视侯疾,治之莫能愈而卒。
元祐六年十一月十九日,享年四十九。
八年十月十七日葬侯河南府洛阳县金谷乡,祔中大公之墓,妣寿安县太君王氏。
娶王氏,一男曰敦颐,方十三岁。
一女嫁河南张彦中。
自侯祖而上,见于中大公之志,此不书。
书其平生大略与夫行之可称者,以告后世而已。
系以辞曰:
嗟生之来兮,特气凝乎混茫。
嗟死之游兮,去莫知其何乡。
惟懿良而温惠兮,将自得夫所归。
若侯之人兮,吾信其顺往而安栖。
邙之山兮洛之水,波沄沄兮岗万里。
侯宁斯宅兮,又日吉而时祥。
藏吾文于不泯兮,夫子虽死其何伤!
侄敦复书,王诚刊。
按:《千唐志斋藏志》下册第一二九三页,文物出版社一九八四年影印本。又见《墓志大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