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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日严
收赎逃田事奏天禧四年六月 宋 · 杨日严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六、《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九之三八(第七册第六三四八页)
民有倚典膏腴,抛下瘠薄之地,抱税逃移者。
自今若来归业,请令先承认旧逃簿田,方得收赎前来待典土田。
如已有人请射本户逃田,即元倚典田土亦不以多少,止许请射人收赎,并归一户,永为永业
如请射人不及收赎,即勒见佃人莳,其本主更不得收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