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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孜北宋
灾祥不宜轻报于天下奏庆历八年正月 北宋 · 杨孜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二、《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二九(第七册第六五一○页)
进奏院逐旬发外州军报状,盖朝廷之意,欲以迁授降黜示赏功罚罪,勉励天下之为吏者。
积习因循,将灾异之事,悉报于天下。
奸人赃吏,游手凶徒,喜有所闻,转相扇惑,遂生观望。
京东逆党未必不由此而起狂妄之谋。
况边禁不严,细人往来。
欲乞下进奏院,今后唯除改差任臣僚,赏罚功过,保荐官吏,乃得通报。
自馀灾祥之事,不得辄以单状伪题亲识名衔以报天下。
如违,进奏院官吏并乞科违制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