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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汶可北宋
刻漏记至和元年十二月 北宋 · 林汶可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三、《永乐大典》卷五三四五
潮之城弊,而漏刻又愈于城之弊。
穴木椌筦水而注,以版浮箭,睨椌取刻。
岁久水蚀椌腐,以至画地测晷,足所以蚀腐之数。
皇祐癸巳冬郡守下车,首完城,明年乃议新刻漏。
有以临汀郡莲花漏而献者,曰:其法出于待制燕公,最为精密。
乃择牙校就汀受法,指工绳木,丱金涂桼。
历四旬,凡总六十事件,而漏刻成,成于甲午至和冬十一月也。
盥壶纳水,不绝如线,水之不暴,箭无逸刻。
故自朔至晦,累三千刻,以较昼夜短长,一与之合,献者之言其信矣。
十二月己亥,乃彻旧漏,用新法,宜也。
夫城郭沟池,作郡之壮,鼓角漏刻,设郡之警,大不可阙。
郡太守举宏其阙,又得其法,最精密,宜后来毋废其法,且思郡守庠博郑侯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