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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乂南宋
西湖依旧为放生池绍兴十三年五月 南宋 · 林乂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一八
窃见临安府西湖实形胜之地。
天禧中王钦若尝奏为放生池,禁采捕,为人主祈福。
比年以来,佃于私家,官收遗利,采捕殆无虚日,至竭泽而渔者,伤生害物,莫此为甚。
今銮舆驻跸,王气所存,尤宜涵养,以示渥泽。
望依天禧故事,依旧为放生池,禁民采捕,仍讲利害而浚治之。
按:《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一六○(第七册第六五七五页)。又见同书刑法二之一五一(第七册第六五七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