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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纯忠南宋
有宋江陵府松滋县簿翟公墓志铭淳熙十三年八月 南宋 · 李纯忠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九三
公之先世,居河南伊阳,为甲族。
靖康初,羯虏南寇,河南尹王公襄,思得望实者以服众。
公之父节度翟公,时以河北第四将奉祠伊阳,王公奏辟本路兵钤以统师徒。
节度公奋发忠义,保护陵寝,誓平叛逆,以名节闻于朝。
天子宠擢,自兵钤升本路制置使,尹河南
公之兄团练公实为左右,招集忠勇,屡挫强虏,战胜之功,多出帷幄之筹。
朝廷嘉之,旌显其军,赐名忠护
节度公既没,被命嗣尹河南
河南盖乡郡,时人歆羡,父子先后相望,屹若长城,捍禦江淮,屏蔽行阙,辅成中兴,忠力居多焉。
团练副帅江西乐豫章山水佳秀,遂因奠居。
公讳高,字仲平
曾大父宗,故潜德不仕。
大父荣,故从义郎
先尹河南武功大夫、阁门宣赞舍人、赠奉国军节度使讳进者,公之父也。
后尹河南武功大夫忠州团练使江西副帅讳襄者,公之兄也。
公幼而颖悟,天资不凡,适丁时艰,侍父兄出没矢石间,奇谋秘略,密加赞佽,父兄喜之。
尝曰:「此儿可谓吾家之童乌也」。
及长,笃志群书,无不博洽,尤善诗辞,一言只字,雕琢绮丽,逮胸中皆锦绣,读之则脍炙,使人不释卷。
雅性峭直,理非必面折,虽平居谈谑,未尝诩诩强笑语,不肯为时俗文,以侥倖场屋,故屡踬于有司,姑从世赏之命,以节度公之泽,补承信郎
初任九江德安之征榷,力振宿弊,讨论利源,补苴罅漏。
未几,课入十倍,当路称赏,屈剡荐者六七。
历转至成忠郎,任旴江之递辖。
公吏事明敏,智略有馀,酤之与辖,皆不足以烦才刃,盖历阶而升者,不得不尔也。
公之任旴江也,邦大夫之贤,有见知者,事之繁剧,悉以委之。
凡讼之未决,狱之未辨,地有交侵,物有相夺,公悉以智决遣,皆得其诡情,讼者叩头悦服。
及受代,一郡惜其去。
继转忠翊郎,任荆南松滋簿尉
松滋盖公孺人孙氏父母之邑也。
公初拟职兹邑,以孺人久去乡里,得为之省,深所幸也。
故不计地之远近,职之艰易;
未及期而孺人去世,公每念之,则郁郁不怿。
比之官,则松滋于荆为下邑,濒河阻山,纳污藏疾,盗窃为夥,尉实难其人。
公威行如破竹,枹鼓不鸣,民获安枕,司百里者,诚有赖焉。
不幸越,而公之子得相如之疾,公忧隐于心,形于色,惧弗能疗;
继亦感微恙,尤幸曰及瓜不远也。
甫告归,子竟卒于道。
公感怆殊甚,至闾里,治丘垄,缮庐舍,为存没之安。
方念就闲,养痾自适,夫何夙疢复兴,访医市药,靡不周悉,病弗瘳。
一日,呼诸孙区处家务,戒其行善为学,期以异日大其家,且以丘封之薄厚,棺椁衣衾之丰杀,皆欲如所志。
孙咸泣下。
公曰:「有始必有终,自然之道也,奚足悲,惟勿怠吾言耳」。
须臾,命举身跏趺而坐焉。
徐而视之,则暝而逝矣,实淳熙丙午六月十有六日也,享年六十有二。
公该是年庆典,转忠训郎,纶命至,而公没,吁可惜哉!
公生平禀赋刚介,方寸不私,居官临事,惟恐一毫阿意忤物,识性明悟,了达梦幻,所以临变无芥蒂,视死生犹一辙。
孺人孙氏,故朝请郎大理丞致思之女,先公七年卒。
男一人、恂,侍公如松滋,还归卒于道。
女一人,适承信郎张汝翼,先公九年归宁,卒于家。
男孙三人:孟曰抚,将及冠,志举乡选;
仲曰撝,季曰括,皆仅离龆龀。
女孙一人,尚幼。
公顷齐城岗妣永宁郡太夫人郝氏茔之东,筑垣墙,营室宇,为同穴以葬孺人孙氏。
今以没之年八月二十有二日丙申,奉公之柩以葬焉,遵治命也。
前葬,其孙具哀诉,遣介走星渚,丐铭掩诸幽。
纯忠与公为姻旧,知其德为最详,义不可辞,谨叙而铭之。
铭曰:
忠义之志,古今鲜俪。
畴如父兄,步趋一致。
公赞奇谋,见于童稚。
爰自伊洛,生禀英气。
处己以直,辨物以智。
发而为文,胸中锦绮。
推而为治,身外糠秕。
州县之职,顺命而已。
志未得施,尚期有以。
胡为一蹶,颠而不起。
齐城之藏,山灵水异。
似续其昌,何千丽祀。
按:江西省博物馆藏拓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