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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吁
刘博士墓志铭 宋 · 李吁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五三、乾隆《偃师县志》卷二四、乾隆《河南府志》卷九一
元祐元年闰二月,诏侍从谏官、御史各举经明行修可充内外学官者。
资政殿大学士侍讲韩公维以开封府陈留县刘绚名闻,授京兆府府学教授
侍御史王岩叟、今正言朱光庭又皆言:「近《春秋》学废已久,少通《春秋》,宜为博士」。
诏复以君为太学博士
及就试,不幸有疾,犹勉力学校,论议不倦,学者多亲之。
病甚,请外,未报。
二年六月十二日卒于官。
自公卿大夫、师友学士,莫不伤之。
噫,其伤也岂私乎哉,盖以纯学懿行,君子为难得也。
君字质夫,先世常山人
曾祖讳怀宝,赠光禄少卿
祖讳舜卿尚书虞部郎中致仕,赠金紫光禄大夫
以仕宦始家河南,其后因葬焉。
父师旦,今为朝散大夫致仕。
安仁县,余仲姑也。
君生质明粹,长而温恭,自髫龀时已有老成器,结发即事明道先生程氏兄弟受学焉。
君所授有本末,所知造渊微,知所止矣,孜孜焉不知其他也。
天性孝弟乐善,而不为异端所惑,故其履也安;
内日加重,而无交战之病,故其行也果。
外虽温然可亲,遇事刚毅自立,其质之美、学之力也如此。
道常谓人曰:「他人之学敏则有矣,未易保也,斯人之志,吾无疑焉」。
君幼以祖荫得官,少尝应进士举,再至礼部,后不复为也。
初任河南府寿安主簿,尹召府中,且俾勾稽公厨宾客之费,凡尹之子弟,预者皆计而偿之,尹始不悦,卒以此善。
公临事不苟率类此。
元丰中移潞之长子令,邑俗淳古,而公又诚爱,公家负逋不施箠朴,以期而集。
有一夫贫甚,自言未有以偿,公恻然为宽其期,乡人遂以代输终其志,遂不笞一人。
岁旱,田税十当蠲七八,府遣官覆视,所蠲才二三。
君力争不能得,乃封还其榜,请改之,不听。
民诣阙诉,诏遣通判躬案,卒得如君言。
府由是憾君,乃以公事置公罪。
安仁县忧,父老数千百人送至郡境,君重谢遣,皆涕泣而还。
富文忠语人曰:「刘古县也」。
举予之所见者一二,槩可见矣。
惜乎朝廷方知而用之,年才四十三而没。
平生蕴积见于时及于物者固未博,是可伤也已。
没时家无千钱,诸公士友相与赙之,始克归葬河南府偃师县洛南乡土中村北邙原先茔之次,其年十月十九日也。
君之为人气和而体庄,持论不苟合,跬步不忘学。
既病,与予言曰:「每瞀闷时正坐端意,气即下,平居持养,气可忽乎」?
同舍昌与叔过问疾,君曰:「死生常理,无足言者,独念累吾亲耳」。
君自幼治《春秋》,其学祖于程氏,专以孔孟之言断经意。
将没之时,尚以例类质于大夫
君平时有遗稿未就,将终,启手足,自盥靧,犹道诗书语,安然而逝,可谓力学者也。
君与人俱学,有所知,惟恐不与人共也。
余晚始闻善,赖君以告语者多矣。
今予之悲,岂特亲戚之情乎!
君娶田氏,屯田员外绎之女。
子男一人,伯顺
铭曰:
呜呼质夫,不可得而见也。
学以致道,盖如子者鲜也。
养之温温,淳乎善也。
发之铿铿,坚不变也。
嗟世习非,滔滔竞迷。
不有豪杰,孰逃而归。
尚岂若子,安而蹈之。
进以知止,本以不欺。
其出无惑,归生曷疑?
犹身之长,日益莫知。
试其所遭,乃审所持。
力久内明,见于融怡。
德未大施,君子是悲。
彼而不知,我何说为。
人有知之,起以此诗。
按:《伊洛渊源录》卷八,明成化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