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李稷北宋 ? — 1082
乞与蕃部博易银米等物易钱买元丰元年四月 北宋 · 李稷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九、《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之一四(第六册第五三二五页)
蕃部无钱,止以米及银绢杂物卖钱买,乞许博易银米等物,立限半年易钱。
言茶马事奏元丰元年四月 北宋 · 李稷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九、《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五○(第四册第三二九八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九
议者常言价高大,国马遏绝。
臣以谓博马官司既不用贵茶,自当以银帛和市。
往时刘佐定熙河名山,每驼直三十七贯省,吕大防用慕容允滋价减为二十五贯一百六十省。
去冬民间且二十七贯足。
由是观之,刘佐知增而不知减,吕大防知减而不知增,是皆立法不能变通。
今且画一起请:一、诸出卖官茶令提举茶场司立定中价,仍随市色增减。
应增减者,本州本场体访指实增讫,申茶场司,本司为覆按。
若后时及妄谬不实,并随事大小奏劾施行。
应减者申茶场司待报。
一、臣窃详法官利在价高以得厚利,处之无术而并与法坏者,刘佐是也;
马官司利在茶价低,价低则蕃部利厚而马有可择。
近蒙朝廷已立对行交易法,销去买马官司争价之弊,臣不复论列。
臣以谓既许随市色增,窃恐逐州止务添价,却致卖数少,须立定每岁课额及酬赏格法,使人人赴功则事务不劳而办。
今勘会熙宁十年倍于常年,欲立条下项,诸博马场所用秦州熙宁十年支卖五千九百二十四驼,今定六千五百;
熙州熙宁十年支卖并博马共一万三百七十九驼,今定一万九百驼;
通远军熙宁十年支卖并博马共六千九百六十驼,今定七千六百驼;
永宁寨熙宁十年支卖并博马共七千九十一驼,今定七千五百驼;
岷州熙宁九年卖并博马共三千九百四十六驼,熙宁十年卖并博马共三千三百八十六驼,今定卖并博马共四千驼。
乞定茶场赏罚奏元丰元年六月 北宋 · 李稷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九、《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之一五(第六册第五三二六页)
乞定成都府利州路茶场监官,买无杂伪粗恶,替罢,委提举官保明,满五千驮与第五等酬奖,一万驮与第四等,每一万驮第加一等。
若买粗恶伪滥杂,估剥计所亏,坐赃论。
同监官赏罚听减一等,即徒罪不至追官者并冲替。
其卖买食茶,依收息给赏。
乞本司买盐入川岁无过万席奏元丰元年九月 北宋 · 李稷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二
近者蒲宗闵乞于凤翔府民閒买盐限一万席。
运转钱本入州中市易,迟疾不同,难足此数。
乞令本司,如商人例买盐入川变易本钱,岁无过万席。
乞于年额息税内岁以五万贯给转运司元丰二年四月 北宋 · 李稷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九、《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五二(第四册第三二九九页)
臣检会法元条,每年收息税四十万贯,应副博马及籴买粮草。
续准朝旨,尽数应副博马,以其馀助转运司
往时所收息税,不能敷办元额,止随手支充博马,本息略尽。
近准条与买马司对行交易,以此本司钱物出纳分明,缘前后条贯各经冲改更,无合应副转运等司年额定数。
臣窃计三路官茶税钱,茶场司既以通认十五万贯,即诸州出入所得,尽系茶场司年额。
往时转运司亦曾应急申请,支过茶税钱,致本司所认岁入颇成散落。
窃恐因循,寖越常守,欲乞自今后于年额息税内岁以五万贯给转运司,馀悉待公上。
会计提举茶场司已支见在钱奏元丰二年四月 北宋 · 李稷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七
熙宁十年冬推行茶法,至元丰元年秋,凡一年,通计课利及旧界息税,并已支见在钱七十六万七千六十六缗。
洋州官茶定额赏罚疏元丰二年四月 北宋 · 李稷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七、《宋代蜀文辑存》卷二八
洋州西乡县,旧与熙河秦凤路蕃汉为市,而商人私贩,南入巴、达州,东北入金州永兴军凤翔府
官未置场以前,于州仙游少府、鸡雄、归仁、洋口等镇铺,差牙校编拦抄发,指州县输税。
熙宁十年废罢四场牙校,止留洋口一处,州县慢令,私贩公行,西乡岁比旧减少。
乞鸡雄等场,令州县督责买扑人编拦,归仁铺乞依旧轮差税务牙校编阅抄发园户中官数,岁以三十万斤为额,增及万斤,赏钱一千,如亏少,量事决罚。
三司以时给钞奏元丰二年七月 北宋 · 李稷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九、《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四之一八(第六册第五二○三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七五七页
民间盐钞数少,钞价踊贵,而折博务无见钞可以平之,致豪商居钞以取利。
三司不以时给钞使然也。
秦州给仓米造公使酒违法事奏元丰三年四月 北宋 · 李稷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九、《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一之一六(第六册第五一五二页)
秦州造公使酒给省仓米,庆历中诏岁毋过千五百石,嘉祐四年后岁给四千石至六千馀石,熙宁二年遂至九千石,自后岁不下七八千石。
前后违法,官吏存亡相半,未敢推勘。
言解盐司收簇攒那散漫遗落官钱奏元丰四年二月 北宋 · 李稷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九、《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四之二○(第六册第五二○四页)
解盐司收簇攒那散漫遗落官钱二十一万七百九十四贯有奇,尚在陕府河中府、秦、解、华州永兴军收掌
乞少损解盐钞额奏元丰四年四月 北宋 · 李稷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九、《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四之二○(第六册第五二○四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七五九页、《宋史》卷一八一《食货》下三
考究近日内外盐钞价平,臣切谓贵生于难得,贱生于有馀。
自新法未行,通取七年支盐数目乘除,每岁当三十六万馀席,故钞之贵贱,视有司印出之多寡。
新法已后,钞有定数,起熙宁十年冬尽元丰三年,通印给过一百七十七万二千馀席,而会问池盐所出,才一百一十七万五千馀席,尚有钞五十九万有馀流布官私,则其势不得不贱。
方钞贵时无可益发,及今价贱,又未加收敛,则盈虚消长之法未尽全备。
伏望特议少损钞额,仍令贱敛贵出,以尽平准之道,所贵久而无弊。
乞许本司自令奏辟知州通判知县元丰四年五月 北宋 · 李稷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九、《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五三(第四册第三三○○页)
臣典领茶法五年,选辟官属同心一力,奉宣条诏。
今所差诸州官罢满及期,乞本司自令奏辟雅州汉州知州,邛、彭、利州通判,名山、永康绵谷顺政知县,所贵维持法度,久益不懈。
曲珍与贼接战疏元丰四年十一月 北宋 · 李稷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九、《宋代蜀文辑存》卷二八
十月丙子,兵夫夜结阵,驻移𣇾河,西贼屯兵蒲桃山
丁丑未明,曲珍领步骑先与贼接战,分锐兵绕蒲桃山出贼后,首尾合击,走之。
斩首四百级,获器甲二千,马五十,伪宣敕七,铜印一,降四十馀人。
进宿曲水平。
戊寅驻大里川,至晓收集不齐,人夫冻死在道,无复收敛,役非其时,理无可济,见今极力催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