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李知新南宋
武冈州创置社仓申省劄绍定五年闰九月 南宋 · 李知新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八七、《永乐大典》卷七五一○
窃见前史以岁有丰凶,谷有贵贱,故立常平义仓,量州县大小、户口众寡,时其丰歉,贵籴贱粜,专一惠利小民。
今则所在州县,多是有名无实。
又有民社仓者,专务劝课上户蓄积,以备凶荒出粜,亦为良法。
今则所在州县,绝无仅有。
本军自宝庆三年,有知军吕朝散劝谕到在城上户,每年蓄积米二千石,至三四月青黄不交之际,即以市价斟酌量行裁减出粜。
凡籴此米者傍城内外共二千一百单三家,此于小民所补不细。
照得本军上户绝少,劝到积米之家,多者止数石,少者至五七斗。
事出勉强,颇为费力,兼其间多有田产退落、户头死亡之家,官司既有名籍,卒难销豁。
是以两年之间,人户多有以此陈词者。
知新只得与之斟量减免,是以今岁所存止有一千四百来石。
知新又劝谕令其自相推择产业增进之家,填补元额,终无肯相纠举者。
兼当来吕知军创始之初,官司先欲备米七百石为之倡率,自后因循,即不曾有此米。
知新到任之后,自绍定四年撙节浮费,至今年六月前后,共籴米三千石。
已于军衙西廊之外创夹屋三大间,专一安贮上项米斛。
欲在每年四五月间出粜,以济细民,候秋成却行收籴归仓。
每岁循环为之,所有每年粜籴之时,出粜则依时价每升减二文,收籴则依时价每升增一文。
如军人情愿出粜,则每升更增一文,榜曰每岁平粜,接济民食,候秋成日却将价钱如数籴米,补填元粜窠名,不得亏损,有妨次年出粜。
仍常切措置,以新易陈,毋致欠折损坏。
除程限两日,先具知禀文状申尚书省
绍定五年闰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