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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卿北宋 ? — 1132
长短引法乞依政和七年指挥施行奏建炎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北宋 · 李彦卿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七○一页
长短引法,并限九年流转。
至买笼篰日为始,长引限一年,短引限半年。
缴到长引,许隔路知引通商,一路州军流转,立限稍宽,又无久留影贩之弊,实为良法。
近降指挥,给赏食茶小引,不得出州县界,以都茶场给引,日通卖,理限一季。
更无流转之法,亦无除程明文。
加之军兴,道路艰阻,切虑客贩为见限窄,算请不广,有误朝廷经费。
今检准政和七年九月十五日朝旨节文:「产州县人户食茶,许纳钱买小引,贩客自算请日限一季,有故展一月」。
都下至产州军,程途窎远,请贩之人以引限逼窄,少肯算请前去,有旨依元限与加倍。
欲乞今后请算产州军食小引,除见置场给卖路分依旧理限外,有其馀诸路行使引限,并乞依上件政和七年九月十五日指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