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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正南宋
乞除绍兴府诸县琐细科敷奏乾道五年二月 南宋 · 李大正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八二
绍兴府诸县自旧以来,将小民百工、技艺、师巫、渔猎、短趁杂作琐细估纽家业,以应科敷官物,差募充役。
官户全无,上户绝少,下户小民被此科歛,官司不恤,监系拘留,至鬻妻卖子不足以偿纳者。
乞截自四等以下至五等民户,除存留质库、房廊、停塌、店铺、租牛、赁船等六色外,其馀琐细名目一切除去。
其应科敷输纳为民害者,尽行除去。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五之九八(第七册第六二○五页)。又见同书食货一四之四三(第六册第五○五九页)。
乞奖惩般发铜铁纲运官奏乾道九年十月 南宋 · 李大正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八二、《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七二(第四册第三三五九页)
契勘韶州岑水场趁办浸铜、淋铜课额,全仰春水浸渍,今年一春阙铁使用。
臣至南雄州,索到收支铁历点对,去岁一年之间收铁五十八万馀斤,其南雄州只支发过二十七万馀斤。
照得般发铜铁纲运系本司主管
通判南雄州林次韩今已任满去官,见任通判曹纬正月到任,至目下已发过铁五十八万馀斤,有此不同。
欲望特赐处分,以为劝戒。
韶州岑水场炼铜事宜奏乾道九年 南宋 · 李大正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八二、《宋会要辑稿》食货三四之二一(第六册第五三九九页)
近点检韶州岑水场黄铜递年课额虽号二三万斤,而堪用者实少。
盖坑户祗于旧坑中收拾苴滓,杂以沙土,或盗他人胆铜烹成片铤,其面发裂,殆若泥壤,每斤价直计二百二十文省,徒费官钱。
今且权住收买,别踏新坑,顾坑户采取胆土,以为淋铜之用。
其胆铜坑户就官请铁,旧来采铜坑户承接胆水浸洗矿未烹炼成铜,今欲分别水味浓淡、各人合用铁数支给,更不剋铁本。
以铁计铜,得铜数多则不复问,得铜数少,计铁比较,追其所亏,仍将逋欠钱铁权与倚阁。
每斤实支价钱一百三十文省,除桩充经总制钱并顾工价、炭,犹可得钱七十三文省。
如铜色不及十分,即随分数估剥支给。
或趁办年额之外能有增买者,则更优支价钱四十文省。
应淋铜取土皆在穷山绝顶,所役兵士皆是二广配隶之人,衣粮经年不至。
今欲依信州铅山场兵士例,日贴支米二升半外,有韶州永通监递年铸钱多不及三千贯或四千贯,今欲酌取中数,管认三千五百贯。
视察所管坑冶州军事奏淳熙元年七月 南宋 · 李大正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八二、《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七四(第四册第三三六○页)
被旨遍诣所管坑冶州军,除已到赣、袁、潭三州外,所有襄、房、辰、沅州及二广、福建去处,乞依潼川利州路分,委各监司与逐州守倅保明申省。
西和州通判不预买马推赏奏淳熙十四年五月 南宋 · 李大正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八二、《宋会要辑稿》兵二三之一九(第八册第七一六九页)
西和州买马系本司选辟差官前去,通判略无干预,乞今后西和州通判更不推买马之赏。
宝界寺景贤堂记 南宋 · 李大正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八二
南安郡治与倅邻。
予初过胡君藻元质,坐延松堂,堂之额为石曼卿书,其东楹刻数语,则张公子韶识其就明双趺也。
胡君逆余,笑曰:「无乃求其趺乎?
是题在宝界寺中,前别驾恐久而坏,刳而寘此也」。
余亦笑曰:「笔迹之坏,孰与趺迹」?
后数日访于寺,则趺迹已失之矣。
叹息未既,有进者曰:「兹非独张无垢居也。
绍圣间元城刘公器之崇宁间钓台江公民表皆以危言劲节,接武于是庐。
刘之经偈刻石、江之记轮藏,与夫遗像具在也」。
亟取观之,俨然如见其人。
欲少憩,则老屋颓朽,嘘风隙日。
乃即其堂之基而易其土,大廓前檐以为明,拓北厦以为深。
告成,揭画像其中,榜曰「景贤」云。
按:同治《南安府志》卷二○,同治七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