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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有南宋
尽忠录序 南宋 · 李大有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一四、《陈少阳先生文集》卷九
大有昔侍先祖,道及秘撰事,云秘撰所上建炎三书,其一乃《夙兴说》,论天下大计,馀两书乞留先祖而黜汪、黄,词皆坦明,惟最后指陈二人奸恶殊激切。
二人大怒,且得以罪先祖,必欲置之死地,然高宗初不以为忤也。
欧阳澈亦上书及乘舆颇过。
时二人遂同以进,摘其语激上意,高宗亦欲薄其罪。
汪、黄复动以危言,遂俱即东市,因谪先祖海外。
今观《高宗圣训》,有曰:「听用匪人,至今痛恨之」。
有曰:「始罪东,出于仓卒」。
圣意可见也。
欧阳书藁不传于世,而大有家藏少阳事迹,莫知何人编次。
意有深旨,悉从其朝,止易其书二字曰《尽忠录》,盖掇取赐金制诏中语,因重以词旨圣语三条揭诸篇首,锓木以广其传。
秘撰之与先祖未尝识面,至为之死,是书不出,九泉不瞑目矣。
《圣政》所记马卫尉者,先祖尝与吴少宰书,别纸论张所,首论江夏兄弟之奸;
继而汪、黄选部,少阳论二人以谲,必误中兴,遂改极法。
李春、邵成章因张遇事言激上,二人亦窜逐。
布衣魏佑连上六书,亦不得其死。
秋,马伸疏十五事攻之,谪山东监斋,不知今存亡也,先祖意谓必能见杀。
按《东斋先生语录》曰:马伸论汪、黄逐之,贼虏方张不可守,或谓中途刺杀之。
卫尉死于二人之毒手亡疑也。
当兴复草昧之初,朝廷未尊,言及两朝相,马、魏二公皆默然被害,人无知其冤者。
秘撰之死,天子旋即悔痛,累诏褒赠,至今闻者为之慨慕兴起,可谓死且不朽,视二公其幸多矣!
大有将以是书求引跋于当世立言君子,故述名书之义与秘撰所得其死者,姑采摭云。
嘉定改元十月朔日。
按:《宋陈少阳先生尽忠录》卷七,明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