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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坦北宋
乞改正祭服奏咸平五年二月 北宋 · 李坦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九、《宋会要辑稿》舆服四之一八(第二册第一八○二页)
臣闻礼行于郊而百神受职焉,礼行于社而百货可殖焉。
是故礼者治国之柄,饰身之仪,前代成规,后王不易。
臣昨差郊坛助祭,窃见助祭之官所服六冕衣裳画绣之等,多不依古制,又虑后来增减不同。
然按《尚书·皋陶》云:「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会;
宗彝、藻、火、粉米、黼、黻,日、月」。
此十二章也,六章画于衣,象天也;
六章绣于裳,象地也。
、商无文,至周,三辰画于旌旂,惟九章在于衣裳之上。
周有六冕。
按《司服》云:「王祭昊天上帝,则大裘而冕,祭五帝亦如之。
享先王则衮冕,享先公则鷩冕,祀四望山川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絺冕,祭群小祀则玄冕」。
郑司农云:「大裘,羔裘也」。
所以知羔裘者,祭天尚质,故用之象天色也。
衮冕之旒,天子则十二旒,升龙于山,升火于宗彝。
上公则九旒,自山、龙而下九章。
侯伯鷩冕七旒,自华虫而下七章。
子、男即毳冕五旒,自宗彝而下五章。
孤卿即絺冕三旒,三章,无画,皆绣。
凡奇数在衣,偶数在裳。
今具六冕祭服异同,乞行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