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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则南宋
广市舶置场抽解事奏建炎元年十月 南宋 · 李则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一一(第四册第三三六九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
闽广市舶旧法置场抽解,分为粗细二色,般运入京。
其馀粗重难起发之物,本州打套出卖。
自大观以来,乃置库收受,务广帑藏,张大数目,其弊非一。
旧系细色纲只是真珠、龙脑之类,每一纲五千两。
其馀如犀牙、紫矿、乳香、檀香之类,尽系粗色纲,每纲一万斤。
凡起一纲,差衙前一名管押,支脚乘赡家钱,约计一百馀贯
大观已后,犀牙、紫矿之类皆变作细色,则是旧日一纲分为三十二纲,多费官中脚乘赡家钱三千馀贯
乞将前项抽解粗色,并令本州依时价打套出卖,尽作见钱桩管,许诸客人就行在中纳见钱,赍执兑便关子前来本州支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