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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儒北宋
乐氏二真人封号记政和元年六月 北宋 · 李元儒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三、乾隆《壶关县志》卷一三、光绪《山西通志》卷九四
大观三年岁在己丑秋七月,祷旱于真泽之祠。
至诚感通,其应如响。
于是丐奏仙号,以旌嘉应。
府以事上于漕台漕台覈实保奏,既达宸听,即赐俞旨。
太常定议,禁掖命词。
政和辛卯夏四月丙辰,敕封二女真人之号:长曰冲惠,次曰冲淑。
于是县吏奔走承命,涓日祭告,罔敢怠豫。
伏思国家事神治民之事,厥有常典,明德恤祀,务极褒崇。
名山大川,百神之祠,有功于民,咸秩无遗,锡以庙貌,宠以爵秩,不吝徽称,以答神贶,以能相吾君仁民爱物之治故也。
县令之任最为近民,职在承宣,孰敢不祗若天子之休命。
谨按二真人本乐氏子,图经所载,丰碑所书,第云微子之后,皆略而不详。
屡加博询,莫究其始。
比于祠之东南幽谷间曰樱桃掌,得真人父母之墓,其碣乃乾宁甲寅岁作。
是时真人之亲丧久矣,真人降神于巫,命改此兆。
符验之应,其事有五,纪父母讳氏而不及其他。
至于真人仙去之由,亦莫得闻。
乃喟然叹曰:真人灵感之迹如此,不遇作者,使后世无所考焉,可为太息者也。
姑述真人显应昭著,孚佑一方,与今主上钦修祀典,恻怛为民之意,书于石。
纪实传信,庶无愧辞。
政和元年六月初一日县令通仕郎济源李元儒谨撰。
按:乾隆《潞安府志》卷七,乾隆三十五年刻本。
潞公轩题记政和七年三月 北宋 · 李元儒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三、《山右石刻丛编》卷一七
太师潞国文公,昔宰翼城,修河亭于听事之后,亲书岁月,榜于屋极。
后人更以国爵名轩。
以历推之,天圣六年岁在戊辰,越政和七年丁酉,凡九十年矣。
阅日虽久,真迹尚完。
谨勒于石,以传不朽。
三月二十一日承议郎知县事李元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