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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藻南宋
乞令诸县寄囚如律奏嘉定十六年八月 南宋 · 朱藻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八、《宋会要辑稿》刑法六之七五(第七册第六七三一页)
乞行下诸路提刑司严戢诸县,除附郭县狱许通判寄收罪囚外,凡佐官遇有合收禁人,须具事因申解本县,遵照条令书上禁历。
如擅自送狱,不许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