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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初平北宋
乞除杨光僭刺史事奏熙宁九年十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八
杨光僭见乞一刺史名目,况其人年已八十馀,溪峒素所推服,兼祖父亦曾授此官。
杨光衔等事奏熙宁九年十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八
徽州杨光衔等十七人出降,乞自修道路及用材木共力起铺屋驿舍等,已差使臣、弩手人员分地指画提举
上杨昌愠功事奏熙宁九年十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八
归明人杨昌愠等累差招谕罗崖等溪峒人户,备见用心。
乞以成往教杨光僭子弟事奏熙宁九年十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八
诚府杨光僭及子日俨乞请名士教子孙。
伏见潭州长史朴成累在邵州教授,乞除一官,往教子弟。
乞杨昌满等补下班殿侍熙宁九年十二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九
大吉洞杨昌满、黄汉柳、神田团杨光钱、绢肠团杨昌富口团黄通高、金袍洞杨光普六人乞归明,皆团洞首领,事力足以使众。
乞并补下班殿侍
巡抚蛮夷事奏熙宁十年二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
因出巡抚,宿杨晟照家。
蛮数百惊疑拥道,乞赦罪,寻已权宜安存,还武阳寨讫。
乞杨昌鐀优与推恩事奏元丰元年闰正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七
下班殿侍杨昌鐀是徽州黄石奉职光镇子,自陈三州一镇补班行人甚众,未有一人出官者。
望优与推恩。
乞招纳使臣与酬劳事奏元丰元年二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八
准朝旨招纳三州一镇杨光僭等。
出汉管勾招纳使臣等逾年在边,深入不测,委实有劳效。
乞招诱生黎奏元丰三年十二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
海北之民占请黎人田,黎人无所耕种,恐致生事,乞令禁止。
四州军兵备全少,若招诱生黎,籍成保甲,与黎人相杂分耕,教习武艺,足以枝梧边寇。
按:《宋会要辑稿》蕃夷五之四四(第八册第七七八八页)。又见同书兵二之一八(第七册第六七八○页)。
乞禁富豪欺压贫民事奏元丰三年十二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
海南多贫阙,举贷于豪富之家,其息每岁加倍,展转增益,遂致抑雇儿女,脱身无期。
乞严诫官司觉察。
海南税事奏元丰三年十二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
海南收税定舟船之丈尺量纳,谓之格纳。
其法分为三等,假如五丈三尺为第二等,则是五丈二尺遂为第三等,所减才一尺,而纳钱多少相去十倍。
加之客人所来州郡物货贵贱不同,自泉、福、两浙湖广来者一色载金银匹帛,所直或及万馀贯
自高、化来者惟载米包、瓦器、牛畜之类,所直或不过一二百
其不等如此。
而用丈尺概收税,甚非理也。
以故泉、福客人多方规利,而高、化客人不至,以此海南少有牛米之类。
今欲立法,使客船须得就泊琼、崖、儋、万四州水口,不用丈尺,止据货物收税讫,官中出与公凭,方得于管下出卖。
其偷税之人并不就海口收税者许人告,并以船货充赏。
四州军香事奏元丰三年十二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
每年省司下出香四州军买香,而四州军在海外,官吏并不据时估实直,沉香每两只支钱一百三十文。
既不可买,即以等料配香户下,至僧道、乐人、画匠之类无不及者。
官中催买既急,香价遂致踊贵,每两多者一贯,下者七八百。
受纳者既多取斤重,又加以息耗,及发纲入桂州交纳赔费,率常用倍,而官吏因缘私买者不在此数,以故民多破产。
海南大患,无甚于此。
广州外国香货及海南客旅所聚,若置场和买,添三二百人未为过也。
乞以现钱输纳朱崖事奏元丰三年十二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三一○、《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一四(第七册第六三七七页)
朱崖军琼州之南十有六程,地窄人少,税米不足,旧年拨昌化军丁税米输之。
不惟地远,兼在路为黎人抄截,每年吏人先以钱往籴纳,每斗算钱三四百,民甚苦之。
然闻朱崖军颇有生熟黎峒米并海北客舟载米及军人等坐仓,皆可收籴。
如岁计得足,乞尽令纳见钱,实为久利。
海南州军盐事奏元丰三年十二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
海南州军民间科置食盐不易,除已乞减数外,其煎盐人丁尤更负重。
兼所煎盐数例各不同,盖因前后官政擅增盐数。
欲乞取逐州军煎盐人丁与所卖盐数立定一等数,使见役煎盐户力可以应办,不致破业。
如自今出卖得行,更要盐货,即令逐处申转运使,相度添募人丁,或量支价钱和买。
如官吏辄敢擅增添,亦乞重立条约。
海外四州役事奏元丰三年十二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
琼、崖、儋、万越在海外,道路不通,民既贫苦,仍出役钱,其少人处不免依旧轮差,以投雇为名。
其间大半贫困,不曾输纳,甚者逃入黎峒。
欲乞朝廷且令比不行役法处轮差。
会四州军见有宽剩钱七千二百五十馀贯,如每年依青苗法祗令琼管一处给散,所得息钱尽桩充四州军官员接送,如此则接送不出于民而足有赢馀。
其三军系选人职任,欲乞并支与庸钱。
如许所奏,即四州军冗占役人处亦乞下本路裁减。
海南边地诸事奏元丰三年十二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一四(第七册第六三七七页)
琼州朱崖等处官卖盐不售,即令主管牙前赔买,及有诸处虚张盐额,初不曾纳足,而令专典赔纳者,并乞与免放。
海南四州军诸县簿书不整齐,或书手妄增税苗,或以误税拨入书手户下,或代纳之弊未去,或户名二三而催科之人不知。
乞根括元额存正数外,其馀欺弊诡伪一皆改正。
自来黎峒田土各峒通同占据,共耕分收,初无文记。
今既投降入省地,止纳丁身及量纳苗米。
而海北之民乃作请田文字,查其田土,使无所耕种。
又或因商贩以少许物货令虚增钱数立契,买峒民田土,岁久侵占,引惹词讼。
比及官司追逮,往往拔刀相杀。
乞一切禁止。
黎峒宽敞,极有可为良田处。
欲候将来事定,选官拣愿耕少壮之人籍成保甲,与黎人杂处分耕。
各限以顷亩,教以弓矢武艺,足以枝梧边寇。
乞遣官过海巡历事元丰三年十二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一之一八(第六册第五六四二页)
琼管限隔巨浸,监司未尝巡历,故官吏恣为奸赃。
臣等欲乞岁或间岁专遣广西监司一员,量与支赐,令过海巡历。
诚州归明团峒事奏元丰四年六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三、《宋会要辑稿》蕃夷五之八(第八册第七八一○页)
诚州归明团峒应未建城寨以前有相雠杀及他讼,并令以溪峒旧法理断讫。
乞自今有侵犯,并须经官陈诉。
如敢擅相雠杀,并依汉法处断。
其有逃避,即官司会合擒捕及本处收捉施行。
乞录曾楷子事奏元丰四年七月 北宋 · 朱初平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四
琼管四州自来官吏务为贪墨,独故知琼州曾楷廉洁自守,不犯秋毫。
摄官出身,尝任广西转运判官,乞录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