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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君陈北宋
荆西措置坑冶奏政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北宋 · 时君陈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四、《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三七(第四册第三三四二页)
询究得坑冶利原,招置窑户请射,检察兵匠开采,已置成官冶。
催督收趁,采到金七百两,银五千两,差勾当官刘充管勾都省呈纳。
乞昭示颁朔布政书奏政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北宋 · 时君陈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四、《宋会要辑稿》礼二四之八二(第一册第九四○页)
共惟皇帝陛下肇建合宫,诞布仁政,每月谷旦,行月令以顺阴阳,德至渥也。
内以诏书降付省部外,则委之监司郡守,推而行之,孰敢不虔?
然窃考成周之时,凡治教政刑之法,莫不垂于象魏,使万民可观,浃日以敛之;
而又设官分职,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
臣愚欲乞今后以颁朔布政诏书并昭示于魏阙之下,使民拭目而观,咸知陛下德意。
诸路州县集民宣读,悉意奉行,印给黄榜,遍行晓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