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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匋
秦诅楚文跋尾 宋 · 方匋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六
右秦《告巫咸神碑》,在凤翔府,又一本《告亚驼神》者,在洛阳刘忱家,书辞皆同,唯偏旁数处小异。
案《史记·世家》,楚子连「熊」为名者二十二,独无所谓熊相者。
以事考之,楚自成王之后,未尝与秦作难。
怀王熊槐十一年苏秦为合从之计,六国始连兵攻,而楚为之长,出师败之,六国皆引而归。
今碑云「熊相率诸侯之兵以加临我」者,真谓此举,盖《史记》误以熊相为熊槐耳。
其后五年,怀王忿张仪之诈,复发兵攻
故碑又云「今又悉兴其众,以偪我边境」也。
是岁秦惠王二十六年也。
王遣庶长章拒楚师,明年春,大败之丹阳,遂取汉中之地六百里。
碑云「克齐,楚师复略我边城」是也。
然则碑之作正在此时,盖秦人既胜楚而告于诸庙之文也。
秦人尝与楚同好矣,楚人背盟,秦人疾之,幸于一胜,遍告神明,著诸金石,以垂示后世,何其情之深切一至是欤!
余昔固尝怪秦、楚虎狼之国,其势若不能并立于天下,然以邻壤之近,十八世之久,而未闻以弓矢相加,及得此碑,然后知二国不相为害,乃在于盟诅之美、婚姻之好而已。
战国之际,忠信道丧,口血未乾,而兵难已寻者比比皆是,而二国独能守其区区之信,历三百有馀岁而不变,不亦甚难得而可贵乎?
然而《史记》及诸传记皆不及之也。
碑又云:「熊相背十八世之诅盟」。
今世家所载,自成王至熊相才十七世尔。
又云:「楚取我边城新隍及𣃶长」。
而《史记》止言六国败退而已。
由是知简策之不足尽信,而碑刻之尤可贵也。
秦惠公二十六年,周赧王之三年也。
自碑之立,至今绍圣改元,实一千四百六年。
按:《泊宅编》卷二,中华书局一九八三年校点本。
石经跋尾 宋 · 方匋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六、《泊宅编》卷二
右石经残碑在洛阳张景元家,世传蔡中郎书,未知何所据。
汉灵帝熹平四年,邕以古文、篆、隶三体书五经,刻石于太学
至魏正始中,又为一字石经相承,谓之《七经正字》。
今此所传皆一体隶书,必魏世所立者,然《唐·经籍志》又有邕《今字论语》二卷,岂邕五经之外复为此乎?
据《隋·经籍志》,凡言一字石经,皆魏世所为。
有一字《论语》二卷,不言作者之名,而《唐志》遂以蔡邕所作,则又疑唐史传之之误也。
盖自北齐石经于邺都,至河滨岸崩,石没于水者几半。
隋开皇中,又自邺运入长安,未及缉理,寻以兵乱废弃。
唐初魏郑公鸠集所馀,十不获一,而传拓之本犹存秘府
前史所谓三字石经者,即所书,然当时一字石经存者犹数十卷,而三字石经止数卷而已。
由是知汉石经之亡久矣,不能若此之多也。
魏石经近世犹存,五代湮灭殆尽。
往年洛阳守因阅营造司所弃碎石,识而收之,遂加意搜访,凡得《尚书》、《论语》、《仪礼》合数十段。
又有《公羊》碑一段在长安,其上有马日磾等名号者,魏世用日磾等所正定之本,因存其名耳。
案《洛阳记》,日磾等题名本在《礼记》碑,而此乃在《公羊》碑上,益知非所为也。
尚书》、《论语》之文与今多不合者,非孔安国、郑康成传之本也。
独《公羊》当时无他本,故其文与今文无异,皆残阙已甚,句读断绝,一篇之中或不存数字,可胜叹惜哉!
吾友邓人董尧卿洛阳持石经纸本归,靳然宝之如金玉,而予又从而考之。
其勤如是,予二人亦可谓有志于斯文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