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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可规北宋
元氏县社坛图并省牒政和元年 北宋 · 折可规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常山贞石志》卷一二
真定府元氏县崇修社坛。
政和元年四月十五日,敕中书省尚书省送到左右司状,准尚书省□送下朝散郎权发遣提举江南东路常平等事臣沈延嗣奏:「准尚书户部符,唯大观四年闰八月五日尚书省牒:『敕门下:朕抚有四海,子临兆民,唯恐政有未中,一夫不获,苟可利物,知无不为。
而日者漕计之司有不能体朕爱民之意,负民之直,恬不知恤,多至累万,远或数年。
朕览之恻然,亟命偿给。
尚虞四□万里之远,民之疾苦,政之利害,若斯之类,不能遍察。
且朕所以寄耳目之任者,不在诸路之监司乎?
然虑习苟且之风,怀顾望之志,尚仍旧弊,缄默不言。
熟视民隐,不以介意。
致下情壅于上达,德泽难于下究,无以佐朕广览兼听、厚下恤民之诚。
自今诸路事有弗便于民者,监司各具事状实封以闻。
傥能究心开陈,多所裨益,当加奖擢,用劝公忠。
其或苟且不恤,顾望不言,达于听闻,必予惩艾。
其实封奏状直进御前,诸处不得开拆。
仰于封题上分明声说,故兹诏示,想宜知悉』者。
臣闻《传》曰:『民为贵,社稷次之』。
而社者,五土之神;
稷者,五谷之长。
谷非土不生,民非谷不食。
故土地人民,有国之大本,而祭祀社稷之礼,讵可忽耶?
是故古者建国定都,必以社稷为先。
其坛壝等级之数,牲牢献酌之仪,祭祀之时,斋戒之洁,莫不有□焉。
当周之时,有封人以设其壝,宗伯以掌其礼。
则祈之,则报之。
然后播厥百谷,实函斯活。
其崇如墉,其比如栉,民无饥饿之苦,国无凶荒之变。
卜世之多,卜年之久,岂不韪欤!
恭惟皇帝陛下尧仁天覆,舜孝日闻。
恭天地之祈,严祭祀之奉。
昨降诏旨,崇修祭祀社稷之制,令州监司同行检察,仰见上契天心,下恤黎庶,诚为万世之休,元元之幸也。
其如四方万里之远,有司行法之殊,其间有不能尽承德意之美,推行教化之源。
臣所寒心,不敢隐默。
一、昨臣任湖北转运判官,尝巡历辖下州县,其社稷坛壝,大率皆不如法。
即以严加修治。
□监江东,所至必先点检,未皆应法,已按令式为图,遍行修置。
窃虑天下州县因习旧规,有不如法者,伏望圣慈特诏有司,按式作图,镂板颁下。
仍于坛壝之外,别为大墙围之,外建一门,常加封锁,以绝秽迹。
被受之日,限一月了当。
仍于斋厅立石刊刻,增立法制。
守令上之三日,躬诣社坛,按图修治
监司随分定州县检视,岁终具所历去处申奏,有不如令者,按罪来上,以大不恭论。
臣今画到图子一本,随状进呈,乞付有司增损颁行。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内降黄贴子:「祭祀之所,理宜清洁,犹当约束,不得侵展民居,接便科率搔扰。
但以系省钱收买物料,科差官工修葺,无官工□方听和雇。
贵在严密完整,不必增广华侈」。
左右司看详:「上件所陈,除以『大不恭论』难议施行外,馀欲依内降黄帖子内约束指挥并臣僚所陈施行申闻事」。
四月十四日,奉圣旨,依左右司所申,仍先次施行。
奉敕如右,牒到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