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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某北宋
清梵寺太平兴国三年六月 北宋 · 彭某
 出处:全宋文卷五二
清梵寺,准使帖:「奉敕,宜赐『保宁之寺』为额。
今帖县,仰一依降到敕命指挥,勒□寺制造额牌,依降到名额书勒大字了,各将赴衙呈过,归本寺悬挂,兼具知委结罪文状供申者」。
右,准使帖如前。
续准使帖指挥:「切缘诸县例是各有寺院,若将牌上府呈过,况当时暑,又缘去府往覆地遥,仰立便指挥管界等院,依降到名额,各令如法书勒大字了当,只仰本寺院便自悬挂,不得更将上府申呈者」。
事须本寺一依敕命指挥降到名额,制造额牌,如法书勒大字了便,于本寺悬挂,仍具知委悬挂结罪文状申上,以凭申使不□□□□者。
太平兴国三年六月二十日帖,主簿权知县事彭。
按:乾隆兴平县志》卷八,乾隆四十四年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