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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耕南宋
永州宅生堂嘉定五年正月 南宋 · 张耕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四六
嘉定三年,诏以三衢徐公来守舂陵
明年夏四月,公即镇。
郡当郴寇陆梁、调发供亿稍苏之后,吏奸民瘼,不可胜举。
公悉力讲画,苗耨发栉,井井有绪。
日坐黄堂,洞启府门,以达情伪,夜漏下十刻始退。
徂冬,令行化孚,宿弊日剔,新政修饰,吏畏民爱,公亦稍自称惬。
于是即厅事西治一堂,为议政地,高明爽垲,舍茇攸宜。
乃取张曲江「六合元元,宅生于刺史」之语,书其扁曰「宅生」。
大哉,堂之名乎!
仁哉,公之心乎!
民生天地间,不能自安其生,是以有求于君。
君势尊,不能自治其民,是以分建侯伯,俾为司牧。
商先王进邦伯师长而告之曰:「敢恭生生,鞠人谋人之保居,叙钦」。
宅生之义在是。
刺史,古侯伯也。
驾朱幡而来者,矜其气势,足以自肆于民,上而不知民之生实于我乎寄,妄目一切,举无遑恤,民始失所宅矣。
非有庇民之心如我公者,谁肯朝斯夕斯,揭以名堂,与夫人有庇民之心,而民于焉宅生者,由吾宅以始。
舂陵为湖右僻处,民鲜盖藏,连岁困于市籴之怵迫,秋租之过取。
公悯焉,则以谷价将涌闻于漕使者,请损籴数。
报下,积三年之一。
公请不已,部使者察其非欺,又损其一,馀悉以金钱与民为市,丝粟不扰。
异时受输一斛,券外之取为斗者三,公悉令蠲之,所蠲二千斛有奇。
乃裁节浮费,籴米以补郡计已。
又明堂霈恩,赀列四等以下者,有负租勿收;
自三等而上负者,吏请按籍督索。
公谓前此夫役频仍,富室力亦竭矣,并缓之。
邦人呼舞于道,皆曰籴不扰,敛不苛,吾生其庶几乎。
公所至,以爱民戢吏称。
后之人挹斯堂之名者,当溯公之心。
得公之心,又且考于公之政,则知公于舂陵之民可无负,于曲江之言可无愧云。
嘉定五年正月十九日记。
按:道光《永州府志》卷三下,同治六年重校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