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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昭南宋
乞录用状绍兴三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南宋 · 张昭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二二、《宋会要辑稿》崇儒六之二六(第三册第二二八一页)
依赦书,应曾任宰臣执政官,明有勋德载在史册者,见今后嗣无人食禄,子孙许量才录用。
念祖九龄之后,并无人食禄,见今有祖九龄中书令告一道、明皇御书一道,并朝廷两次用九龄勋臣之荫录用高祖瑛、曾祖锡出身告二道,及《宗枝图》一本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