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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戬北宋 1030 — 1076
论新法不敢赴台供职奏熙宁二年四月 北宋 · 张戬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六三、《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九朝编年备要》卷一八、《太平治迹统类》卷一四、《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三
臣近乞罢制置司及诸路使者,并言散钱取利为害,及王安石处事乖谬,专为聚敛,好胜遂非,狠甚,吕惠卿险薄奸凶,尚留君侧,而曾公亮、陈升之、赵抃等心知其非,依违不断,观望回避,颠危莫扶,及臣识昧知几,言乖悟主,均为得罪,乞正严诛等事,并未施行。
今大恶未出,横敛未除,不正之司尚存,无名之使方扰,臣自今月十二日以后,更不敢赴台供职,居家待罪。
《长编》原注:「按(韩)绛除参政、(李)定御史,皆四月十九日。墨本云『臣自今月十二日以后,更不赴台供职』,盖二十二日也,墨本偶脱『二』字耳。若十二日以后既不赴台供职,则不应更论绛、定(按指下奏)。」
韩绛李定熙宁二年四月 北宋 · 张戬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六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九朝编年备要》卷一八
韩绛陈升之条例司,左右徇从安石,与为死党,遂参政柄。
李定邪谄,自幕官擢台职。
陛下惟安石是信,今辅以绛之诡随,台臣又得李定之比,继继其来,牙糵渐盛,臣岂敢爱死而不言哉!
灾伤州县披诉及输税事奏熙宁二年七月 北宋 · 张戬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六三、《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一一(第七册第六三七六页)
京西陕西利州路夏旱,麦收及一二分。
昨有逐县收接奏状,差官检覆,访闻下户居住僻远,税数畸零,及单丁女户老幼之家,不曾披诉,欲望今年披诉。
夏苗已经检覆,系灾伤州县及应陕西去秋支移赴近边输税之家,委逐路转运安抚司下本州将纳外,见欠租税更不折变,各输本色,就令本州县送纳,及今秋租税亦免移支。
乞察官依谏官例登对奏熙宁二年十月 北宋 · 张戬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六三、《国朝诸臣奏议》卷七七、《宋会要辑稿》仪制六之一五(第二册第一九四一页)、《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二、《文献通考》卷一○八、《宋史》卷一一八《礼志》二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三
臣等每有本职公事,欲上殿敷奏,必奏候朝旨。
既许上殿,伺候班次,动经旬日。
傥遇朝廷政或阙失,及外事有闻,系于机速,不容后时者,如此稽迟,则已无所及。
况使往复待报,必由中书,万一事干政府,则或致阻抑。
耳目之司,虽欲应急陈闻,安可得也?
伏睹天禧诏书,或诏令不允,官曹涉私,措置失宜,刑赏踰制,诛求无节,冤滥未伸,并委谏官奏论,宪臣弹举。
是盖台谏之职,言责既均,则进见之期,理无殊别。
何独宪臣,隔绝疏异?
欲乞朝廷推原天禧诏书之意,使依谏官例牒閤门,即许登对。
或所言急速,仍乞先次上殿。
所贵遇事入告,无忧失时。
乞根捉造意雕卖敕文之人奏熙宁二年闰十一月 北宋 · 张戬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六三、《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三四(第七册第六五一二页)
窃闻近日有奸妄小人肆毁时政,摇动众情,传惑天下,至有矫撰敕文,印卖都市。
乞下开封府严行根捉造意雕卖之人行遣。
论新法奏熙宁三年三月 北宋 · 张戬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六三
臣窃以天下之论,难掩至公。
在于圣明,动必循理,无适无莫,义之与比。
昔建议谓便而试行之,今已知有害而改罢之,是顺天下之心,而成天下之务也。
昔非今是,何惮改为?
故曰: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又曰:时行则行,时止则止。
大《易》之义,贵于随时。
陛下何利之求,惟义而已。
今则众意乖戾,天下骚然,而王安石尤欲饰非,所持甚隘,信惑憸人,力排正论。
此臣所以在于必诤,虽死辄为,义或难纵,势无两立也。
按:《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三。又见《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之二(第五册第四八六一页),《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八。(以上祝尚书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