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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希颜北宋
乞令福州官庄纳租钱奏天圣三年 北宋 · 张希颜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九、《文献通考》卷七
先往福建均定官庄租课,已定租米六万五千硕。
相度福建八州皆有官庄,七州各纳租课,惟福州只依私产纳税,复免差徭,显是倖民。
乞相均米数,依州价折纳见钱,铜钱中半。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之一九(第五册第四八一一页)。又见同书食货六三之一六七(第七册第六○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