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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宧北宋 1078 — 1151
馆阁续题名记绍兴十年七月 北宋 · 张宧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二○、《古今事文类聚》新集卷二九、《咸淳临安志》卷七、《渊鉴类函》卷九四
上即位之五年,实绍兴改元岁在辛亥二月丙戌,诏以多难未弭,人才为急,其复秘书省直监若少监一人,丞、著作郎、佐郎各一人,校书正字各二人,以待四方隽杰之士。
又参酌旧制,校书郎、正字召试学士院而后命之。
自是采求阙文,补缀漏逸,而四库书籍亦云略备矣。
越三载,即秘书省复建史馆,以修神宗、哲宗两朝实录,选本省官检讨校勘官侍从官充修撰。
明年,诏仿唐十八学士之制,监、少、丞外置著作佐郎秘书郎各二员,校书郎、正字通十二员,立为定额。
明年,移史馆于省之侧,别为一所,以增重其事,而校勘官或以他官兼之。
至绍兴九年徽宗皇帝实录,乃即史馆实录院,以本省官或他官兼检讨,以修撰官如史馆例。
明年,未修正史,诏罢史馆,并为实录院,以正名实,而著作局唯修纂日历焉。
凡在兹选,均谓之馆职,所以储蓄英髦,以备任使,台谏禁从于此乎取之。
故所除授才十五六,而员额之阙几半,盖遴选也。
异日谋谟庙堂,安社稷于谈笑,垂功名于竹帛者,不无其人,岂但摩研编削,将以颂中兴、咏圣德,为太平之文饰而已哉!
宧材朽学落,五年间,再获簉迹英游,实与荣幸。
窃惟祖宗三馆秘阁之制,因革损益,《麟台故事》载之详矣。
绍兴以来题名未有石刻,则擢序之先后,居职之久近,岁月迁改,将无所考,于是作《馆阁续题名记》,且使来者可述焉。
绍兴十年七月戊申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