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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同宋 1090 — 1149
论朋党之祸奏绍兴三年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宋史》卷三七六《常同传》
自元丰新法之行,始分党与,邪正相攻五十馀年。
章惇唱于绍圣之初蔡京和于崇宁之后,元祐臣僚,窜逐贬死,上下蔽蒙,豢成夷虏之祸。
今国步艰难,而分朋缔交、背公死党者,固自若也。
恩归私门,不知朝廷之尊;
重报私怨,宁复公议之顾。
臣以为欲破朋党,先明是非;
欲明是非,先辨邪正,则公道开而奸邪息矣。
乞罢免幕府谋议官绍兴三年八月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七
陛下乘此艰难,注意在将,而二三将臣,不能协心共谋,以济国事。
迩者淫雨害稼,地震辅郡,阴盛之象,殆谓此也。
悉由幕府谋议之官,以妄言激怒主帅,赞画无状,理宜罢免。
李弼孺绍兴三年九月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八
弼孺趣操卑污,顷年尝认倡人李师师为姑,谄事朱勔,赃污狼籍。
今又公违诏旨,占护钱粮,意望败事。
黄唐传绍兴三年九月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八、《宋代蜀文辑存》卷三八
唐传自为给事中,将及半岁,朝廷政事,宁无差失?
前后台谏,劾正亦多。
唐传尸禄其间,曾无一言封駮,但乞以文士解额三分取武士,为此不急之务而已,其畏谨缄默如此。
都转运司虚占员阙,蠹耗国用,台谏官以为可罢,公论以为可罢,陛下以为可罢,惟大臣初主议者,尚欲存留。
唐传不顾公议,明示傅会之迹,欲以取悦宰相
顷者京城失守,唐传宗正少卿,尽取玉牒献于金帅,使皇族系累而去。
用此,张邦昌权中书舍人,屡行伪命告词,士大夫至今切齿。
望赐罢黜,以肃百僚。
吕颐浩十大罪奏绍兴三年九月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八、《宋代蜀文辑存》卷三八
颐浩蔡京、王黼故辙,重立茶盐法,专为谋利,一也。
不于荆、淮立进取规模,惟务偷安,二也。
所引用非贪鄙俗士,即其亲旧,三也。
民诉讼有再至者,辄罪之,四也。
赃吏吕应问、韩僖皆满数万,颐浩既受女谒,遂令移狱,欲罪元按官司,五也。
台谏论事,不合己意,则怒形于色,六也。
近两将不协,几至交兵,不能辨曲直以申国威,而姑息之,七也。
其心腹最善者,擢置台属,使采台中议论,八也。
近者地震,抑而不奏,及降诏求言,又不引去,九也。
每会亲党夜饮,男女杂坐,比言者论罢都漕司,遽托病乞出,十也。
陛下未欲遽罢颐浩者,岂非以其有复辟之功乎?
臣谓功出众人,非一颐浩之力。
纵使有功,宰相代天理物,张九龄所谓不以赏功者也。
李与权黄龟年不当玷法从奏绍兴三年九月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八、《宋代蜀文辑存》卷三八
与权刀笔俗吏,倾事朱勔
自擢刑寺。
每断一狱,必具情节见宰相于私第,观其意所喜怒,以为轻重。
近所进《龟总》,闻止是《职林》、《通典》、《六帖》之属,编集皆出子弟门客之手,他无足取。
龟年素无直声,乍任言官,阴结大臣,致身要地,自登词掖,所缴几何?
乞减诸路属官复除寺监丞绍兴三年九月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八、《中兴两朝圣政》卷一四、《宋代蜀文辑存》卷三八
朝廷设官有当废而置,当存而罢者。
自渡江以来,不除寺监之官,岂非欲减冗员省浮费?
然在外诸司,属官浸增,旧员坐享厚禄,全无职事。
以江、湖、荆、浙、闽、广九路约计,无虑百馀员。
事之倒置如此!
夫内之郎曹,外之监司,其任重矣。
而选除之际,至用初改官或监当资序人为之。
盖其间实有材能可用,而朝廷无资格以待之故也。
今添差一路分都监之类,月奉数百缗,辍一员之费,已可养十寺监丞
况一郡之官,有逾百馀员者,而在廷之臣,反不及此数,非所以尊王室。
臣愚以谓当裁减诸路属官之数,复除寺监丞官。
一则可以分掌郎曹繁剧之务,二则可以养试人材,以观其功能,而于此选除郎官监司,三则资浅而可用者,不至侥倖而躐迁。
其为利便,灼然明甚。
论辅臣宜戒朋党奏绍兴三年九月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八、《宋代蜀文辑存》卷三八
迩者辅臣不公,招致物议。
望训谕近弼,各推公心,共济国事,破朋党之隙,去自用之隘,勿以私怨而抑实材,勿以异己而废群策,众智并用,一私不容。
公道既开,人情厌伏,中兴之业,可望而至矣。
论犯私盐请依绍兴敕断军人私贩依政指挥绍兴三年十月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九、《宋代蜀文辑存》卷三八
绍兴敕:私有盐一斤,徒一年;
三百斤,配本城;
煎炼者一两比二两。
刑名不为不重。
后来复降指挥,并不用荫原赦。
再因官司申请,虽遇特恩不原。
行法之深,乃至于此,可谓尽矣!
去年之冬,因大军所驻,常有兵卒私贩,百姓因之,故又有亭户不以多寡杖脊配广南指挥
盖一时禁止,非通行天下永久之法也。
昨因榷货务看详,以谓诸路亦合一体施行,遂批状行之。
提领官张纯,一堂吏耳,但欲附会去相之意,朝廷不谋之近臣,不付之户部,不禀之圣旨,遂以批状行之,何其易哉!
自此法之行,州郡断配日有之,破家荡产,不可胜计。
主议之臣,闻人一语及此,则以为沮坏盐法,但曰刑不峻,不足以致厚利。
夫严刑章而不恤害民,此蔡京、王黼之术也,奈何今遂用之?
访闻官司所捕获,皆贫下之户,不过数十斤之资。
至于有力之家,则结集人众,持兵守护,动至千万斤,巡尉熟视,莫敢谁何。
岭外险远,平时攘劫之风已自难制,今配私贩之徒往聚于彼,岂远方之利?
自古及今,刑之所施,必称罪之轻重,岂有罪无等降,一用重刑之理?
今私盐一斤至杖脊配广南,则孰不相率为百千斤之多哉?
祖宗仁德在人,犹人之有元气,今天下之势,可谓病矣,奈何遂欲伤元气乎?
法令之行,系乎国本,不使有识󲦤绅之士议之,而使刀笔之吏弄其文墨,非国之福也。
望付三省以前后所降私贩刑名,更加熟议,如有犯禁,且从绍兴编敕定断。
若军人聚集及百姓依藉军兵声势私贩,即依甲午指挥
所有不用荫原赦指挥,亦乞详酌施行。
契勘榷货务都茶场,特一场务耳,非省部寺监之比。
自今应干茶盐事,乞送户部看当;
事属刑名者,兼送刑部拟定。
其场务及提领官受客人词状,并申尚书省,不许径牒诸路施行。
张纯奸状奏绍兴三年十月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九、《宋代蜀文辑存》卷三八
纯阴狡恣横,肆为不法。
尚书省户房都事知章及监都茶场程庠深相交结,凡有所行,先嘱二人,庠内启之于冢司知章外行之于都省
权分执政,势动中外,有违其意,立见祸患。
每客人入纳稀少,则强抑交引铺户,先次纳钱,给空名文钞,俟入纳拥并日,旋填姓名。
出纳不公,奸状暴著。
诸司依旧制隶台察绍兴三年十一月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七之二○(第三册第二七四四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宋史全文》卷一八下、《宋代蜀文辑存》卷三八
国朝自元丰三年,始置六察御史台,上自诸部寺监,下至仓场库务,皆分隶焉。
纠察稽违,以诏废置,循名责实,百职修举。
崇宁以后,因人废法,故皇城司以郓王提领閤门客省四方馆内侍邓文诰提领,皆申请不隶台察,至今因之。
秘书省昨缘废罢复置,本省申明画一,亦乞不隶台察
以一时申明而坏累朝之成宪,其可乎?
契勘靖康中监察御史余应求尝奏请,知閤门王植妄奏,以谓閤门御史台互弹,不合属台察
夫互弹者,朝班失仪耳;
至于閤门簿籍、公案稽违差失,若不许本台点检取索,则慢令违法之事,无所谁何,恐非立法之本意。
欲望凡旧属台察官司,并令遵依旧制。
乞假六曹长贰权使随宜裁决奏绍兴三年十一月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
六曹长贰,拘执绳墨,事无大小,不取可否。
愿少假以权,使随事之宜,以意裁决。
保识全失出身以来文字人奏绍兴三年十一月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宋会要辑稿》职官八之一九(第三册第二五六七页)
今后全失出身以来文字人,乞许召监察御史以上二员结罪保识。
仍立岁保员数,以防冒滥。
乞专置防火司等奏绍兴三年十二月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二○(第七册第六五五○页)
乞委临安府守臣多方措置,于紧要地分,专置防火司,立望火梯楼,多差人兵,广置器用,明立赏罚。
论监司成大享等十三人不可玷一路重寄奏绍兴三年十二月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一、《宋代蜀文辑存》卷三八
今诸路待阙监司近百人,其间凡庸阘冗之尤者,请为陛下数之:新福建提刑成大享,谄事权贵,为户部郎中,催浙东上供,豫期趣纳,为国敛怨。
淮南转运副使郭康伯,性资邪佞,尝至省门,伺堂吏而揖之。
淮南久不除漕,权臣喜之,特为复置。
新广提举市舶林仲堪,贪鄙不廉,尝权南剑州,杨勍寇至,先盗取库藏之物,焚之而遁。
江西提盐章亿,行同驵侩,尝与兄弟争财,首建析居之议,宗党莫不鄙其所为。
提点坑冶铸钱唐隶黄潜善之客也。
扬州,与贵近为狭斜之友。
自运属除秘丞,士论不齿。
广东提盐蔡向,性贪而刻,在浙东,率敛钱物无数。
今又付以此任,故态复作矣。
湖南提盐卢宗训堂吏之家,性资凶暴,除目之下,士夫传笑,谓流品自此不分矣。
福建提盐李承迈,本假女谒,交通权臣。
广西提盐胡升,浮薄晚进,因妇翁黄潜善擢为编修官
潜善误国,得罪天下,岂容其婿尚玷选擢?
湖南运判林叔豹,自登第即游梁师成之门,以校正太清楼书籍改官。
顷任御史,陛下灼见其朋附,逐之。
提点坑冶铸钱陈逊童贯,特荐改官,谄事权臣,即得见阙,职事旷废。
浙西提盐张愿、新浙东提盐郑侨年,皆监当资序。
懵不晓事,尝除大理正,即以言罢;
侨年乃崇、观间大臣子,年少痴騃。
此十馀人所为,大略如此,今乃玷一路之重寄,岂特不足以镇服州郡,生灵受弊,当不少矣。
伏望并赐罢黜,庶使四方渐有澄清之期。
论禁旅奏绍兴三年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宋史》卷三七六《常同传》
自古禁旅所寄,必参错相制。
汉有南、北军,周勃用南军入北军以安刘氏,唐李晟亦用神策军以复京师,是其效也。
今国家所仗,惟刘光世、韩世忠、张俊三将之兵耳。
陛下且无心腹禁旅,可备缓急,顷者苗、刘之变,亦可鉴矣。
乞严督张浚速赴行在奏绍兴四年正月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二
浚以大臣之贵,当阃外之权,付与之专,几半天下。
事功不就,受代而归。
今乃闻命踰年,故为留滞,不虔君命,莫甚于斯。
望严赐戒督,星夜驰速还阙下。
席益奸险奏绍兴四年二月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三、《宋代蜀文辑存》卷三八
益本卢杞之奸邪,兼逢吉之险谲。
初为王黼之客,后入蔡京之门。
陛下略其宿愆,欲观后效。
去岁议遣大臣使金,益独以母老为辞。
近者金使对扬榻前,默无一言之助。
辅臣若此,将焉用之?
至于心术不端,力庇邪佞,中伤善类,阴夺相权,盖天资险薄可畏如此。
望速赐罢黜,以慰公论。
潘辟等六人不可表帅一路奏绍兴四年二月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三、《宋代蜀文辑存》卷三八
近尝论列监司之不才者,已蒙放罢。
臣今再体访得新广转运判官潘辟,深刻险薄,吕颐浩喜之。
颐浩去未久,唱言再入,移书示众,无不惑之。
新浙东提举茶盐陈鼎,昨任湖州司户,赃污狼藉,谄事蔡攸,遽除监司
广东提举茶盐张世才,驵侩俗吏,始以从父入燕,特赴殿试,合该讨论之人,缘与颐浩有旧,累迁差遣
湖北提举茶盐徐嘉问王黼之客也。
为应奉司属官,自称相干,轻暴之性,至今不移。
福建提举茶事赵公达,赃吏也,尝和籴小麦自盗,为仓吏所告,赔偿而去。
湖北提举茶盐胡纬,父子出入蔡京之门,受官数年,即除监司
此六人者,皆有罪状,不可表帅一路,理宜罢斥。
陆寘柳瑊徐伟达秦梓陈霭当罢奏绍兴四年二月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三、《古今事文类聚》外集卷一二、《宋代蜀文辑存》卷三八
寘乃内侍王通之客,为明州司录,供进蜜煎海错,就迁通判
避通名,改称府判
今浙路有呼府判者,自寘始也。
后任发运,奸赃狼藉。
瑊顷知洺州,不能镇抚士卒,以致军变,身中数刃。
近岁交结辛道宗,求赐章服,陛下灼见其无耻,罢之。
伟达资性贪鄙,在围城中,移书亲旧,有「新君即位,人情喜悦」之语。
梓本附梁师成,特赴殿试,阘冗疏谬,士所指笑。
霭是虽不知其才,但恐不应超躐,亦望详酌改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