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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钧南宋
乞于扬州选辟一员措置户部大军仓敖奏嘉定八年十一月 南宋 · 宋钧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七一、《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之一四六(第四册第三五二八页)
诸军分屯田淮甸已多,而扬州为最,月支粮米计一万七千馀石。
本所每岁截拨不下十三四纲,而仓敖不增筑,监官不专差,但委之本州司户
大率视为他司委送之事,漫不屑意,交纳稽时。
今欲乞转致置扬州户部大军官一员,从本所选辟廉洁有才力一次,使之措置添架仓敖,一意出纳。
自后归之部阙注选人曾经任无过犯者,庶几职掌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