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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仲容北宋
奉诏点检仪鸾司见在陈设理合具申请事件奏熙宁二年十一月 北宋 · 宋仲容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七、《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二之二(第三册第二八六一页)
奉诏点检仪鸾司见在陈设理合具申请事件。
欲乞下内东门司,先置内中取借官物簿,今后每有取借之物,更不得令工匠以白状请,务在须门司官吏印押,关牒本司,方得分付。
五日内具公文给还,抽取关牒,毁抹入案,勾销文簿。
其经久占使什物去处,每至故旧,仍仰分明送还。
正行取借新鲜什物充使,仍委本司别置门司供借官物文簿,凡有取借官物,分明抄工。
每遇新界交割,仰将上件文簿及所借关牒与门司文簿,一处照会交割。
本司每月具门司月内及自前取借未还陈设什物件析以闻,降付门司照会给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