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游太虚观 北宋 · 安惇
七言绝句 押庚韵
昔年游历访霓旌,多谢仙师数里迎。
今日重来知有意,此身应不为公卿(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一八 《能改斋漫录》:枢密安公惇处厚,元祐末为江东漕使。因游庐山太虚观,未至数里间,有道士紫衣皂巾,领徒七人迎谒,既而不知所在,问左右皆无见者。至观谒陆修静仙师遗像,则宛然其人也。元符庚辰,公再到,赋诗云云。)。
梦游仙馆 北宋 · 安惇
七言绝句 押真韵
梦游仙馆逢真侣,为说生前与此身。
本是富陵朱隐士,暂来人世秉陶钧(宋洪迈《夷坚支志》丙卷六)。
乞审覈成都卖米与官户事奏(元丰八年四月) 北宋 · 安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四
伏闻成都逐年拨米三万石卖与贫弱之人,近来知府吕大防等却许官户举人置历请买,因缘请托,享此厚利,显属侥倖。伏望委官覈实,审如所闻,乞赐施行。
劾内侍甘承立奏(元丰八年五月) 北宋 · 安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五
访闻荆湖南北两路采买修京城木植,内侍高品甘承立于逐路制造上供生活,以和雇为名,强役工匠,非法残害,死者甚众。加以藉势营私,为害不一。方朝廷以忠厚之政子养万民,而承立小臣,敢肆贪暴,公议不容。伏望圣慈委官审察,如有实,乞赐施行。
论差役不便奏(绍圣元年闰四月) 北宋 · 安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二、《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一○
差役之法行之年终未就绪,而宽恤优剩,实未如旧日输钱之为便也。望复熙宁旧法,令民均纳役钱,官自募人应役。
论内臣陈衍等奸逆疏 北宋 · 安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五、《宋史》卷四一七《安惇传》、《宋代蜀文辑存》卷二七
臣等伏睹元丰八年大臣辅立陛下,内则选建亲臣,以为翊赞;外则遵依法度,以定纪纲;上则请垂帘权同听政,以固根本。司马光、刘挚、吕大防等,忘先帝厚恩,弃君臣之义,乘时伺便,冒利无耻,交通中人张茂则、梁惟简、陈衍之徒,躐取高位,快其忿心,尽变先帝已成之法,分布党与,悉据要权,公私诋诬,无所忌惮。既而自知其罪终不可逭,深惧一日陛下亲政,则必有欺君罔上之刑,乃回顾却虑,阴连内外,包藏祸心,密为倾摇之计。于是疏融两宫及随龙内侍十人,悉行放罢,以去陛下之腹心;废受遗顾命元臣,置以必死之地,先帝任事之人无一存者,以剪陛下之羽翼。先帝之所治而归罪者纵而释之,以立陛下之仇敌;先帝之所恶而弃者收而用之,以植陛下之怨雠。以王府为要途,以朝廷归私室,上下协比,同恶相济,意在不测。天锡陛下圣知沉机,渊默不言九年,侧身端拱,无毫釐之差,群奸无以伺其隙,众恶不能成其志,宗庙之灵,社稷之福也。此固不待指数而天下晓然易知也。然奸党交结,其操心危虑患深,踪迹诡秘,世莫得闻,至于焚弃毁灭,无复考验。前日虽已窜逐摈废,而奸谋逆节,盖未白于天下也。臣等幸被诏旨,询究本末,乃于焚弃毁灭之馀,得其情状。其无君之恶,同司马昭之心;擅事之迹,过赵高指鹿之罪。天地之所不容,人神之所共弃。盖至今日,其恶遂彰明较著如此。臣等窃睹上项事节,大逆不道,迹状明白,揆之以义,谳之以法,死有馀责。所有臣衍罪在不赦,亦乞更赐审问,正以国法。
乞差官看详元祐诉理所公案状 北宋 · 安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二、《文献通考》卷一六七、《宋史》卷二○○《刑法志》二、《宋史纪事本末》卷四六、《宋代蜀文辑存》卷二七
伏思神宗皇帝圣明妙用,固非当世俗儒之所能窥测,至于励精图治,明审庶狱,天下莫不知之。而元祐之初,陛下未亲政事,奸臣乘时议置诉理所,凡得罪于元丰之间者,咸为雪除,归怨先朝,收恩私室,意者呼吸罪党,用为己助。未审当时有司如何理雪,傥出奸意,不可不行改正。欲乞朝廷差官,将元祐中诉理所一宗公案看详,如合改正,即乞申明得罪之意,复依元断施行。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九。又见《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七六。第三册第二四三五页、刑法三之二一(第七册第六五八八页)。
劾太学补试所巡铺官奏 北宋 · 安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
太学补试所巡铺官令兵士驱逐举人,损伤甚众,及封弥人吏稽滞试卷,乞赐施行。
乞赈济北京灾民奏 北宋 · 安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二
北京在澶州,大河涨溢,溺民田宅。乞下本路提举司,委官钞录被灾人户,速行赈济。
言开封府大理寺上殿公事奏 北宋 · 安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二
请自今开封府、大理寺上殿公事不得辄乞不结案审录及不覆奏。如违,虽允所请,其元奏官并行责罚。其刑名乞下刑部、大理寺立法。
再乞选官鞫治吕温卿等奏 北宋 · 安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三
淮南两浙察访按察吕温卿托江都知县吕振买部民宅基等事,臣曾论奏,选官鞫治,至今未蒙指挥。
乞罚蒋之奇奏 北宋 · 安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四
近奏翰林学士蒋之奇于元祐初奏雪知亳州李莘前任江西提刑日冲替罪犯,为太重事,望详前奏,早赐处分。
乞六察弹过事件仍逐旬奏闻奏 北宋 · 安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四
伏睹先帝在御之日,六察逐旬具弹过事件奏闻。元祐大臣,务为茍简,改为季奏。望并依元丰法。
劾元祐诉理所官员奏 北宋 · 安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七
元祐初,奸臣诉理所将熙宁、元丰以来断过刑名辄行奏雪,曲陈事理,讪谤先朝,归怨君父。陛下委官考阅案牍,凡十馀人,其元断重轻,一一当罪,已具闻奏,节次得旨,改正施行。所有原看详官刘挚、孙觉、胡宗愈、傅尧俞、管勾文字叶伸、苏嘉、朱光裔、吴俦、陈郛等,罪迹显著,义不可容。望诏有司,具逐人到所月日,审察情犯,特赐施行。
台官就三省点检文簿事奏 北宋 · 安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五
元丰法,每半年轮台官就三省点检,各有日限。又恐文簿未明,须呼吏指说,难于限内详究,诏许展日。元祐大臣不务悉心政事,遂改元条,听于限内了毕。被差御史,观望阅三四日,便称别无稽滞差失。窃恐因此浸失先朝遣官检察之意。
劾王吉甫奏(元符二年闰九月) 北宋 · 安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六
伏睹王吉甫授蔡河拨发,昨被旨看详诉理文字,辟吉甫充管勾官,吉甫观望畏避,不肯就职。
乞禁陕西沿边发掘羌人坟垄毁拆灵祠寺观奏(元符二年闰九月) 北宋 · 安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二、《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四二(第七册第六五一六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六
欲应陕西沿边收复故地并纳降疆界内,有羌人坟垄及灵祠寺观等,不得辄行发掘毁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