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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长民南宋
大司徒田公绘像记绍兴十年十月 南宋 · 孙长民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八四、嘉靖《洪雅县志》卷五、嘉庆《四川通志》卷五五、同治《嘉定府志》卷四三、《宋代蜀文辑存》卷一○○
洪雅,古义州也,环山带江,灵气秀发,宜瑰才异人朋出其间。
而累百年,取显仕于时,班班可考。
盖教养未悉,故虽有茂美,亦委弃而因循老流俗耳。
宰君孙公莅政初,取士版阅之,慨其人物多而业儒寡甚,欲力振之,未有所发也。
会邑士方庶学过庭有得,俾鸠材命工,徙学胜垲。
既成,遂延师命士,肄业新宫。
经籍盈窗,灯明夜室,亹亹弦诵之声盛焉。
宰君曰:「兹可以取才矣」。
然才尝苦于其志不立,茍奋志,侧身庙堂而名没世,难乎哉!
于是命工绘大司徒田公像于宫壁,并录文正诸公为表圣田公所勒碑阴、《奏议序》于后,以著公平昔。
公讳字表圣洪雅盖桑梓也。
生三十九而擢进士第,入参机密,出典大郡,危言鲠论,回动天眷,凡二十五年而没。
治平中,故利宪大夫李公曼初宰斯邑,筑堂绘像于宣威观,盖三十五年矣。
今又取而图之新宫,则游于斯,瞻像于斯,退而才德并劭。
有志于斯者,安知异时显荣无复曩昔之人与?
兹实宰君孙公意也。
公文章器业,昭昭在图史,其馀绪流于载籍,缙绅先生颇能言之,不必申,故为之书。
吾望德容,以兴像绘,固不泯之传云。
宰君名诏,字君升
绍兴十年十月二十一日谨记。
按:嘉庆《洪雅县志》卷一九,嘉庆十八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