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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羲叟北宋
泸州修城政和七年 北宋 · 孙羲叟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八八
政和六年正月二十九日枢密院劄子:「奉御笔处分,泸南疆理益广,泸州城壁非壮丽何以守禦,且示威蛮夷?
孙羲叟检会赵遹、康师鲁已得指挥,支拨军兴所馀钱粮,选官差人,严立近限,修完了当,具合用料次及已兴工役逐旬具奏」。
寻遵奉圣训施行。
寻具画一奏闻,乞依赵遹元检计一百三十七万二千三百五十七工,人工钱粮材料等价钱共二十五万五十四贯九百一十一文。
分为二十料,攒并日限修筑,约限半年了当。
后奉圣旨依奏。
自被受御笔后来,移牒转运司,取拨军兴所馀钱粮,一面选官差人,于诸处置买材木,入山采打石条,和顾人工。
及将所修城壁周围一千二百四十九丈,分为二十料,内东壁濒江一带,以石砌堤,就上筑城;
其馀西、南、北三面,并筑土城,皆起屋盖护。
城宇屋团、敌马面瓮、城门楼等,工力浩大,日役兵匠七千馀人,若稍失关防,则人工偷惰,枉费钱粮。
三月一日下手兴工修筑,至十月十五日毕工。
寻关牒本路廉访使者郭卫,依御笔处分覆按讫,除已画图进呈外,伏自兴役以来,春夏日永,无人偷惰,日夕比较工课,备见董役官吏用心,别无枉费工料。
都役过人工兵匠六十二万五百七十六工半,比赵遹元计料减省得七十五万四千八百一十六工半。
其钱粮除桩留支用外,约有馀剩数月,寻于十一月二十二日措画具状奏闻讫,那移应副支使
内一项,契勘今来城壁虽了,向去年深风雨所加舍屋楼橹,亦要修换,理当随手完葺。
若候关转运司支拨系省钱,检计问难,经涉岁月寖久,损动所费愈多。
今相度欲乞于修城馀剩钱粮内拨三万贯桩充修城本钱,依回易库条例,每岁收息专充增修城支使,若辄将他用者,乞依闰正月十三日圣旨指挥,以自盗论。
仍委提刑司廉访使者常切觉察,点检施行。
至今年正月初五日,承政和六年十二月八日尚书省劄子,十二月五日奉圣旨依奏。
七年立石。
按:永乐《泸州志》卷一,缪荃孙辑、民国成都铅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