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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元鼎南宋
新迁崇因院记嘉定十六年九月 南宋 · 姜元鼎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一○
婺之支邑曰浦江,邑治北去三十里,皆倚山缘溪,蓁莽丛杂,为樵采牧畜之地。
横溪侧径又十里,有山刻峭,独峙而锐上,名曰大孤。
傍峦朝伏,映带清流,苍翠翔舞,姿态万状,盖骚人墨客屐齿之所不到,誇奇耀美之辞莫得而付托者,浮屠崇因院独占之。
院旧坐孤峰之南麓,基趾湫隘,规模劣小,佳山秀水逃耳闪目,不足以呈伟观。
岁月既久,栋宇摧剥,驻锡者苦之。
绍熙甲寅,院僧了新归从天台,顾而叹曰:「惜哉,天造地设,而人无以成之也」!
于是相阴阳,易面势,去旧院前三百步有奇,斲山陶土,开基立木,殿堂楼阁,轮奂飞腾,然后山水之奇状,一眺而得。
峙者如傲,朝者如揖,伏者如拜,鸣泉漱玉,瀯瀯有声。
其朝融暮变,疑与重檐杰栋竞丽争妍。
嗟乎!
是其真瞿昙之佳境,而了新目力之所到也。
余游崇因,见其徒而谂之曰:「院之开基何始乎」?
曰:「李唐开成五年,赐额曰崇福;
至国朝治平三年,改今名」。
「前此未闻者,抑新之卜迁,藉众力而为之乎」?
曰:「罄囊箧资,其俗家之乐施者以补其阙」。
「然则新安在乎?
肇工于何时,迄何年而落成乎」?
曰:「始于绍熙甲寅之冬,终于嘉泰四年之夏,百役告毕,志未立而新亡矣」。
余闻而有感焉。
夫自李唐开成接于治平丙午二百二十二年,而寺始改额;
绍熙甲寅又一百二十九年,而寺始议迁;
嘉泰甲子距前十有一年,而寺始毕役;
迄于今直二十年,而寺未有志。
上下几四百载,其难如此!
意者兴废有数,盛衰在人。
兴衰起废者新,继新之志而维持者,其徒也。
居尔庐而不以经意者,惰也;
经意矣而应故事者,是亦不忠于其师也。
余嘉新之志而有望于其后之人,于是乎记。
新姓毛氏,童年祝发,曾主天台方丈,喜读书史,亦刚介自立者。
嘉定癸未重阳日记。
按:光绪《浦江县志》卷一五,民国五年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