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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仲开南宋
学田记 南宋 · 姜仲开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八
嵊县建学久矣。
至绍兴三载县学长、谕始与诸生共出力创买田地,为齑盐之计。
既而告之于县,县为命公吏置案牍,岁督其入,以给厨馔。
尚虑绵历岁月,事或遗忘,则又书其步亩之广袤,税赋之重轻,暨佃户之姓名,租课之多寡,咸刊诸石,以传不泯。
绍兴五年十月初一日右儒林郎知县主管劝农公事姜仲开立石。
按:民国嵊县志》卷二六,民国二十四年铅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