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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勔北宋
奉陪蓬莱阁赏雪赋诗谨成二十四韵呈知府龙图侍郎 北宋 · 姚勔
 押蒸韵
一气运转无时停,阴阳消长权相仍。
不有栗烈谨闭固,安得生育万化兴。
东南之土苦妍暖,大冬往往水不冰。
有时草木自发泄,百虫不蛰飞蚊蝇。
侍郎下车庶事饬,威行恩煦瞻风棱。
宿奸窜伏善民裕,众强不敢暴与陵。
刚柔设施既得理,律吕感召还相应。
先春未腊已见雪,平地一色迷沟塍。
寒华浩荡失舞鹤,逸势飘突回飞鹰。
不惟尽扫氛祲息,便使岁善仓箱登。
蓬莱高阁倚岩壑,下见群峦千万层。
其间赋象不可数,一一焜耀光彩凝。
会稽山水天下胜,于此更可穷誇矜。
无风四面捲帘幕,坐上众客罗簪朋。
分题行酒各壮浪,浩然万虑何泓澄。
抽毫沓简公已赋,欲敌妙句谁其能。
小生学力最卑弱,懦气郁郁唯填膺。
往时徽之访安道剡溪扁舟夜独乘。
隐沦闲事至微小,史笔犹为千载称。
岂如公今为侍从,器业天子之股肱。
拥麾一方聊抚俗,瑞至应节如纠绳。
处之庙堂燮天下,和气自足康黎蒸
良辰乐事固可纪,欲写但愧才弗胜。
他年收拾入房策,岂独佳话口所腾宋孔延之会稽掇英总集》卷一)
请大飨明堂以神宗配上帝奏元祐四年 北宋 · 姚勔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八、《宋史翼》卷二
本朝大飨明堂祀昊天上帝,仍设五帝之坐及五帝五官之神。
元丰三年始设上帝一位,不称昊天,其馀五帝以下神位悉罢。
请将来宗祀神宗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从祀之神如郊遍举。
伏望先次放罢林积元祐六年五月 北宋 · 姚勔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八
林积体量到王巩事状,罔昧不公。
伏望先次放罢林积,仍下淮东提刑司推勘。
乞差官推勘赵仁恕赃污不法事元祐六年六月 北宋 · 姚勔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
臣伏见今月初四日降圣指挥,依大理寺约情断赵仁恕事。
此盖圣恩以盛夏之月,念及干连禁系之人,早令断放,诚见陛下矜怜庶狱之意。
然臣窃闻颍昌府元勘赵仁怠赃污不法共十馀事,并不曾招伏。
今来大理寺止取一事约情,便行勘罪,未协至公。
若朝廷开此事以为弊端,则将来势家犯法,得以希例,甚伤公议。
如此则昨来录问官疏駮无所是非,而勘官亦不加罪,臣恐朝廷典刑轻重,平法驭民之意,无以示天下。
近闻韩维奏,称赵仁恕妻见患,乞早赐差无观望之人,就本处推勘,兼安鼎亦奏,乞从朝廷差官就勘。
臣伏望圣慈依韩维、安所奏,差官就颍昌府推勘施行。
所贵用刑当罪,以徇公议。
所有初四日约情指挥,乞赐寝罢。
〔贴黄〕赵仁恕翰林学士彦若之子,亲近大臣,今约情定罪,不更根勘,臣恐远近观听,人心不服,乞赐详酌,令依公推勘施行。
〔贴黄〕今来虽是盛夏之月,里外罪人似此未结正者不少,岂可诸罪不究,而止以一事约情断罪放,兼本人既无录问未圆,如将来别有翻论,则朝廷又须诏狱,于国家公道,何所取信!
伏乞早赐指挥
乞责降赵彦若(一) 北宋 · 姚勔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宋史翼》卷二
臣伏见颍昌府所勘赵仁恕公事,已见情理,欲结正之次,只因仁恕彦若奏论,称本路监司挟情捃拾,意谓其子无赃污等事,以为枉陷非辜,朝廷从此下别路差官推勘。
其勘官孟易因而观望风旨,将前勘大情出入,以致录问官疏駮。
自始降朝旨差官以致再勘,凡经十馀月,不能了绝,但只淹延时日,一行干證人久在囚系,皆缘彦若奏陈所致。
今来勘案内赵仁恕委有赃盗不法等事,显是彦若专欲以私意茍免其子,无忠正之心,为国家动摇吏议,罔冒上聪,使监司沮发擿之劾,勘官起观望之意。
稽留狱禁,冀逭典刑。
臣备位言司,不敢缄默。
谨按翰林学士赵彦若,身为从官,亲侍经幄,可谓天子近臣矣。
其子敢为不法,干犯国典。
彦若素乖义训,以负陛下厚恩,自合引咎杜门,惶怖待罪,而乃公然论奏,移过监司
且犯罪丽刑,邦有常宪,假使勘院屈抑,迨其结正,自许翻论,岂得规免?
狱成,侥求别鞫,若下民皆许如此,则讼岂不烦?
如使贵者独然,则何以示天下?
今以彦若一言之诉,遂至十馀月勘不圆,太平公朝而彦若侵乱邦法,合行黜责。
臣窃尝闻仁宗翰林学士张瑰范镇判流内铨子因锁厅补考,当用审状移县令,而令用例以随身历子为證。
是时虽不与,然知而弗止。
辅臣皆曰:「瑰应罚金,勿劾」。
仁宗曰:「不可。
私其子,不顾铨法,特夺一官,降知亳州」。
失取会状,诚不与,尚且夺官责小郡,盖罪其怀情弗举以倖其子也。
彦若挟私罔上,其罪当黜,非瑰之比。
伏乞圣断重行责降,以厌舆论。
乞责降赵彦若(二) 北宋 · 姚勔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宋史翼》卷二
臣近曾上言,乞责降赵彦若,未蒙施行。
臣窃以法者天下之公共,非一人法也。
法尊则朝廷尊,朝廷尊则群下服,故人臣不可以不敬法,人臣而不敬法者必诛,此百王不易之典也。
监司按吏是职也,吏恶而监司不举,罪重而勘官不究,则于朝廷之法何谓哉?
监司勘官者,皆有朝廷之法在焉,于彦若之子何有哉?
彦若敢夺其成而请移之,敢以声势动摇其狱,而使出没之。
彦若者,其不敬朝廷之法可谓甚矣!
彦若一移其狱,纷纷至于半年不了,天下狱事,盖当如此者乎?
推勘官出没其情则无所加罪,录问官疏駮其失则无所是非,由彦若故屈天下法,彦若之罪岂小也哉!
今诬人以不实者返本罪,告上以不实者从徒坐,而彦若监司挟情捃拾,欺罔圣聪,谓枉陷非辜,彦若犹可以齿于人哉!
彦若者,不敬朝廷之法,不顾人臣之义,但知爱子而不知爱君,今不重惩,臣恐他日将有仿此者,寖不可止。
陛下何以持至公之法而驭天下?
伏乞圣断,重行责降,以戒后来。
乞责降赵彦若(三) 北宋 · 姚勔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
臣近三次上言,乞责降赵彦若,未蒙施行。
臣窃惟陛下圣意,以彦若侍从经筵之臣,不欲遽加黜责。
虽然,朝廷典刑不可不振,祖宗法制不可不行,臣昨曾以仁宗朝责降张瑰事闻于陛下,当时为翰林学士,止坐子违铨法知而不举,尚夺官责知小郡,仁宗天性至仁,盖不肯以废天下公议,此事载在宝训,垂式万世。
伏望陛下上稽先烈,下察臣言,无以区区一彦若而屈朝廷公论。
今赵仁恕虐毒赃污,无罪杀人,众恶发闻,狱已情得,只因彦若诬罔奏论,而牢禁一移,奸弊百出,直至半年有馀,而仁恕之罪十脱其九。
勘官如此,亦无是非,皆由彦若诬罔奏陈所致,安可不责?
虽陛下欲赦之,如天下何?
彦若心昵恶子,依倚形势,以紊朝廷公法,罪当重黜,伏乞圣断,早赐施行。
赵彦若不当为阁学士元祐六年七月 北宋 · 姚勔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一
近例:翰林学士,非因责降别与差遣者,除阁学士
所谓龙图、宝文者虽殊,其为阁学士一也。
彦若岂当与无过之人等?
赵君锡不当除中宪元祐六年八月 北宋 · 姚勔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三、《宋史翼》卷二
君锡本无风节,偶置从班,昵近少年,追游戚里。
昨除中宪,内外骇闻。
及领职以来,雷同低昂,无所建明。
称观才美,既极荐论,及属官有言,旋行陈首,取舍翻覆,贻笑多士。
赵君锡王巩私欺公朝奏元祐六年八月 北宋 · 姚勔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四
臣窃闻朝奉郎王巩昨任扬州通判日,有本州人吏马守珍,常令勾当事,委为心腹,后来踰违发觉,已体量施行,而不畏公议,妄经朝廷辨诉,再下本路体量,为提刑林积虚称,不显实迹。
中外公议喧腾,朝廷又再降指挥,下本路体量。
其时却令御史中丞赵君锡以踏逐为名,收马守珍充御史台人吏。
其马守珍才得收系姓名在御史台,便请假往扬州,为计会踰违公事,诱嘱从前一行干连人,令赴官陈首,称在任已并无踰违事迹。
近闻本路官司昨因体量王巩事,亦曾见得马守珍一行因依。
今来除,已据本路体量到踰违事,委是分明,其马守珍即未曾勾勘。
臣窃以御史台者,朝廷纪纲根本、纠正官邪之地,而君锡身居侍从,任中执法,以弹劾为职,不思正心奉上,而敢与王巩交结,通为奸弊,潜结内外,以欺负朝廷,况陛下圣明,以至公御天下,臣每闻德音,常欲臣下无私,而君锡执法之臣,乃与交结,可谓上负陛下任使。
且朝廷公事,贵要是非明白,若容小人如此,上下相蒙,肆为侥倖,而不加惩创,何以赏罚善恶,使百官不敢为私?
伏乞特降指挥,下淮东提刑司所在,勾追马守珍等根勘,依公尽理,取见情实,未得断遣,奏取朝廷指挥
〔贴黄〕马守珍虽则一吏人,乃敢计会中外,欲变乱朝廷公事,其情不轻。
显见赵君锡、王相为私欺公朝,有坏纪纲,伏乞早赐施行。
〔贴黄〕臣窃闻朝廷每有指挥,下外路勘问公事,或只节略大指。
窃恐外路官司不见本末,不肯尽情实根勘。
今来如蒙朝廷施行,伏乞详备行下。
李清臣吏部尚书物议未允奏元祐六年闰八月 北宋 · 姚勔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五
臣伏闻李清臣吏部尚书,物议未以为允。
臣闻清臣曾任执政官,昨在朝廷,阿附时相,随邪用事,无大臣之节。
前后臣僚,备曾论列。
今久在外任,陛下一旦召之,彼意以谓陛下复用,势不止为吏部尚书也。
吏部尚书紧次枢密,又清臣执政,他日有执政官阙,陛下欲舍清臣除他人,则似非其体,又使大臣失望而其心不安不静,可无故而复出之也。
若陛下且复用之,则其人所为未可知,此臣所以为陛下惜焉。
今二圣临御,委成于二三大臣,所贵合谋同力,一德无间,以熙庶政,则陛下优游穆清,恭己而治。
若置非其人,则其体不同,所趣有异,议论相违,如冰炭共器,必须上烦圣虑。
伏望陛下深察其机。
且除其大藩,于清臣未为失所,未可轻召之也。
孟子曰:「国君进贤,如不得已」。
臣区区盖为朝廷久大之计,亦所以全大臣进退周旋之道。
叶祖洽贪鄙无状奏元祐六年十二月 北宋 · 姚勔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八
伏见礼部郎中叶祖洽贪鄙无状,不持廉节。
昨自淮南得替入京,沿路商贩,并多置芦箔,寄炭场官物及寺院堆垛货卖;
又与开宝寺僧交往,钱物不明;
借马逾年,逐月以仓换白面;
及令梢工买木十条,还钱亏价;
又买金银铜器三𥯃,盗税入门,就京贩卖。
魏广不宜为王府寺讲奏元祐七年二月 北宋 · 姚勔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
窃以王府侍讲宜用经术文学、履行修洁之人以充其选。
今广人材猥下,学问空疏,但以自来浪游市廛,熟谙邪径,惯习里巷群小之事,既无行谊可称,亦无经术可取,所为凡恶,岂堪劝讲之官?
伏望特寝成命,以协公论。
乞并立诗赋经义各为一科奏元祐七年四月 北宋 · 姚勔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八
先帝表章圣学,用经术取士,诚欲以大道于变斯文。
然议者以谓师用一家之说,习以成蔽,不能贯通,是以前日明诏复用诗赋,此固陛下开广育材之路,求贤取士之深意也。
然臣窃见学者自复诗赋以来,于今五六年,颇有未能工者。
以臣衡论人材,其已学者复之难成,不至如此,就询其由,良亦有说。
盖今贡举之法,习诗赋者仍试经义,既学者期于必得,则务在兼通,至有司责其俱优,则两难尽善。
何则,业经者直求先王之道,断圣人之心;
至于辞赋雕镌,离析破碎,主以声病为急。
二者不可得全,犹责善视者必有听也。
若用意散漫,则两俱不精。
倘能偏长,则必有一短。
又经义一科,行之稍久,壮齿以上,所业已成,一旦销磨,亦甚可惜,而况通经辨道,不犹愈于雕虫?
又或闻将来经义举人,所取分数不多,而诗赋兼经者,又皆灭裂,则是经义之名茍存而六艺之学寖废也。
臣欲望朝廷并立诗赋、经义各为一科,随所试人数多少,均为取士之格,如此则永远可行,而学者专精一艺,易见成就,惟陛下裁择,天下幸甚。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二。又见《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八;《宋史翼》卷二。
孙贲不当除知兴州元祐八年正月 北宋 · 姚勔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
中书省录黄:孙贲除知兴州
昨知真州日,以筵会为由,昵近娼女。
闻亲弟之哀,匿而不举者数日,既在式假,又引娼女与之饮谑,致臣僚上言,下监司体量,皆有实状。
而勘官蒙蔽,虽不曾结正踰违之罪,其为滥行,闻于四方,何以承流宣化,仪民正俗?
今又堂除知兴州,虽非大藩,亦是优郡,滥声未息,旧贯复还,窃恐无以甄别人材,厌服士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