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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之文北宋
两浙路盐场买盐额及入纳钞钱奏绍兴三年三月 北宋 · 夏之文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七一、《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六之九(第六册第五二三八页)
臣自到任以来,分遣属官遍诣产盐场监,劝诱亭户广行煎炼盐货。
绍兴二年一全年盐场买盐比祖额计增八百七十七万馀斤,增赴入纳钞钱五十一万四千三百馀贯
州县住卖盐总一路比递年计增五百八十一万九千六百馀斤,计增赴入纳钞钱三十四万九千一百馀贯
净慧禅院看经寮记 北宋 · 夏之文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七一、《重修琴川志》卷一三、《海虞文徵》卷一四
法达禅师诵《法华经》及三千部,而不悟佛知见;
智通禅师诵《楞伽经》约千馀遍,而不会三身四智。
又,江西志彻、南海志道禅师自从出家以来,皆览《涅槃经》,而不晓有常无常之义。
彼四禅者初未尝有所开悟,持诵既久,一见六祖,则于言下豁然意解,如梦者觉,如醉者醒,如迷涂失道之人不知所向,一旦得出邪径,而由正路。
大抵经意分明,人自迷背。
况人人性中本有此经,诸佛如来因以文字垂示后学,虽非即此以悟入,亦非舍此而后有得。
然则,寺院看经寮岂可无哉?
净慧禅院常熟练塘市,距邹氏所居百馀步。
其初施地创立院宇,继而抄《大藏经》,建藏殿、藏院、三门两庑,皆邹氏先世之力。
逮愬伯仲,造水陆功德堂,以续其后。
绍兴初,慨然复以大殿颓敝为虑,且先世尝欲新之未暇,乃相与出力,斥而大之。
成于五年七月,余顷寓居练塘,亲睹兹事,尝作文志其岁月矣。
然独未有众僧看经之所,为阙典,宪念诸昆蚤世,无与为力者。
十九年二月己未,恻然兴怀,又独力为寮及两序共二十馀间于藏殿之后。
明窗棐几,焕然一新,使其徒朝夕宴处于其间,展读讽诵,旷然见性明心。
他日不下四禅者,其为利益一切,岂浅浅哉!
比者,又得信公禅伯来主是刹,四方学者闻风奔凑席下,凡数百人,遂为一大丛林。
邦人信向,设伊蒲塞盛馔无虚日,亦一时盛事,岂不韪哉!
尝闻唐宣宗问宏辩禅师:「有人持经念佛,如何」?
对曰:「如来种种开读,皆为最上一乘。
如百川众流,莫不朝宗于海」。
又问:「师既会祖意,还礼佛转经否」?
对曰:「沙门释子礼佛转经,盖是住持常法」。
夫经者径也,不可一日无于天下也,审矣。
宪作斯寮,为沙门释子之利,岂徒为遮眼计?
未成之日,以书见告,既成并以图来示,丐余文以传久远。
余嘉宪之用心,教子侄皆入大学,又推其馀以及其邻僧。
余衰也久矣,废弃笔砚,不复为文,今日披图,喜而为书其本末以告来者。
是年九月十五日左朝请郎、主管台州崇道观之文记。
修忠祐庙碑记 北宋 · 夏之文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七一
宣和二年方腊睦州,犯宣之宁国,距州界百里,州人震恐,遂祷于武烈帝之祠,既而贼引退不入境。
龙图阁学士钱公即相与出力,新其庙,以答神贶。
州表奏于朝,赐额曰「忠祐」。
谨按武烈帝陈太丘之后,讳杲仁,世为晋陵人,仕大司徒
大业五年,奉诏平贼于长白山
九年,平乐伯通于江宁
十三年,平倭世干于东阳
忠孝文武,信义谋辩,雅为当时推重,又数平贼,威大振。
沈法兴起义兵于吴兴,谋据吾州,惮之,率众归附。
法兴与贼帅李之通阴图叛,并力拒之,故及难。
晋陵武进之人立东西庙祠焉,东庙寻并罢,西即今庙云。
唐乾符封忠烈公,中和封感应忠烈公
梁开平进封福顺王
淮南太和更封武烈王
江南保大册今号。
自立庙距今五百馀载,州人之出入必告,水旱疾疠必祭,征行师旅必貌神像以偕。
凡有祷于庙,其应如响。
故自朝及暮,具牲酒,命祝史,持珓以乞灵无停晷。
而欲新神庙者,虽日斥而大之,弗厌也。
建炎丁未秋,陕右兵讨乱武林,次嘉兴,一夕军变,回姑苏阊门,所过荡为邱墟。
西涉丹阳、镇江,被害特甚,惟吾州界二州之间,亭距奔牛,独免残破。
初入境,杀羊犒军,其一拱手坐逝,贼相顾失色。
数欲纵火,雨辄作,望城上皆红衣巨人持兵仗,尤惊异之。
戊申春,江贼寇仪真,浮江东下,破镇江,据之,设水寨于金焦二山,凶燄炽甚,州大扰,神许不犯境,后旬果降。
方时艰棘,恃神以无患屡矣,人人德神之赐,无以报念,欲侈祠宇之奉尤力。
知州事右文殿修撰周侯杞因民之所甚欲,下令曰:「愿复新庙者听」。
州人驩呼鼓舞,辇土于郊,筏木于江,工徒材用之需,不谋而集。
于是诹日度地,易卑以崇,袤狭以广。
门于中外,为廊于东西,荐献有亭,醮祭有堂,斋宿有厅,以间计之,五十有奇。
通守、直秘阁梁侯汝嘉令武进日实总其事。
兴工于是年冬十月十有三日甲子明年春三月十有五日癸巳告成。
翼然而轮奂,庙貌益严,州人奔走祠下,承事益虔;
而神之宅厥居,燕斯民,垂庇一方,其将永永无穷。
侯以之文尝代匮侯泮宫,与闻兴修始末,俾书其事,不得辞。
惜乎,隋唐史逸其传,其详不可得而知也。
庙成前一月,銮辂巡幸,既行,人有睹回师入庙门甚整,意神以阴兵扈驾也。
时溃卒乘间剽窃,火民居,不能延及,州遣官军袭杀之,一境以宁,亦以为神助云。
乃若败王、符裴璩之祷,拒孙儒、黄巢如周节度之约,又尝以阴兵黑牛助柴将军之战,则有碑碣存焉。
呜呼!
烈丈夫忠勇气充塞宇宙间,不与形俱尽者也。
使不幸而死,死当庙食,英灵凛凛,千古如在。
见之者改容动色,莫不竦然畏慕,愈于生之日。
彼巽愞偷生,厌厌如九泉下人,其死也与草木俱腐,何足道哉!
按:康熙常州府志》卷三六,康熙三十四年刊本。又见康熙武进县志》卷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