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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飞卿
乞明赐训敕以振士气奏嘉泰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宋 · 商飞卿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六、《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九之一六(第五册第四二一七页)
今日之弊正在于职业之不修而媮惰之俗成,气节之不立而颓靡之风炽。
乞明赐训敕,自今以始,侍从之臣必责以朝夕论思,日月献纳,择其尽忠无隐者进之,其依阿固位者黜之,以耸动百执事之观听,庶几士气渐振。
乞选任监司一以孝宗之已行为法奏嘉定四年二月五日 宋 · 商飞卿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六、《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五之四一(第四册第三四一一页)
监司所统,一路吏治短长耳目易及,顾乃窃贤厚之名以自盖,鲜所扬激。
乞自今选任监司一以孝宗之已行为法,不必拘三丞二著之制。
倘其人委有风望,曾经作邑,虽寺监丞亦许选差。
仍乞令侍从两省上官各举所知保奏以闻,有不如所举,并行责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