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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守拙北宋 ? — 1130
乞有监官镇寨内许置炉造熟铁器用奏宣和四年十二月 北宋 · 商守拙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四、《宋会要辑稿》刑法一之三二(第七册第六四七七页)
伏睹旧法,乡村居民会要处许置炉造熟铁器用,即不该载镇寨。
切详诸路州郡所管县镇多寡不同,河东陕西县多而镇少,河北京东县少而镇多,其逐镇居民人烟过于河东县分,兼各有知镇监官并管烟火贼盗,注亲民资序。
及有巡尉去处,自可责委觉察,奉行条令。
今欲乞诸路有监官镇寨内,亦许置炉造熟铁器用。
若私造禁兵器等,并依上件罪赏施行,只乞于前项条内州县城外字下添注「入镇寨有监官兼烟火公事处同」一十三字,庶得法意周尽,即不冲改前后条贯。
乞就近给散乞丐人米奏宣和六年五月 北宋 · 商守拙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四
契勘诸路州县给散乞丐人米,依条立期,五日一给,不以所居远近皆集一处给散。
欲乞遇风雪权令就近支散,庶不失所。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七之一六(第六册第五八一八页)。又见食货五九之二○(第六册第五八四八页)、食货六八之五五(第七册第六二八一页)。
措置叙复追官之人奏建炎三年五月 北宋 · 商守拙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四、《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六之四○(第五册第四一一五页)
本部行司别无叙用条格,乞将犯罪依条合追官资勒停,并赃罪及犯赃应断私罪杖笞入格法叙用之人,候取到东京条法日与依条格叙用外,将犯公罪徒不至追官,并犯公私罪杖笞,特旨勒停及特旨追降官资不勒停之人,与先次引赦叙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