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废武尉一司奏(绍兴三年十月) 北宋 · 周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四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九
新法,弓手皆失业游惰不逞之徒。乞废武尉一司,将见役之人莅于文尉。
辞监察御史奏(绍兴四年四月) 北宋 · 周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四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五
臣在宣和閒尝备台属,为察官者二年,擢言官者七月。是时可察可言之事不为少矣,而臣无毫发补于朝廷。直至三年之久,方乞补外。今若复叨冒,岂无愧于心颜。兼臣昨来改官系出特旨,尚虑在讨论之列,岂宜居纠正之司?乞改差一宫观,以安愚分。
乞武尉勿使釐务奏(绍兴四年五月) 北宋 · 周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四六、《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之七○(第四册第三四九○页)
昨乞罢诸路武尉并新弓手,续睹朝旨将新弓手揆填旧弓手阙额外,武尉与文尉通管职事。切虑纷争事权,拘占役使,追耆保,扰乡民,其弊有不可胜言者。若朝廷未遽罢去,且令终满今任,姑欲全其资考,止可使勿釐务。使其果有材武,缓急可搏,遇有盗贼,乞安抚司及本州临时指名差使,未为晚也。
乞复广德湖疏(绍兴九年五月) 北宋 · 周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四六
尝考明州城西十二里有湖名广德,周回五十里,蓄诸山之水利以灌溉鄞县七乡民田,其利甚广。自政和八年守臣楼异请废为田,召人请佃,得租米一万九十馀石。至绍兴七年,守臣仇悆又乞令见种之人不输田主,径纳官租,增为四万五千馀石。臣尝询之老农,以谓湖未废时,七乡民田每亩收谷六七石,今所收不及前日之半,以失湖水灌溉之利故也。计七乡之田不下二千顷,所失谷无虑五六十万石,又不无旱乾之虑。乞还旧物,仍旧为湖。伏望特降指挥施行。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四五(第五册第四九二八页)。又见同书食货六一之一一○(第六册第五九二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