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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镗南宋
言差官起发纲米事奏嘉定四年闰二月 南宋 · 吴镗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四五、《宋会要辑稿》食货四四之一六(第六册第五五九一页)
路应起发纲米,乞专差都副吏一人,同所差官管押,将水脚等钱责付,勒自雇船装载。
有欠,止将管押都吏监纳取足,重则决配,估籍填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