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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由南宋
双庙祝文咸淳三年 南宋 · 吴由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四○
咸淳三年,令吴由率同寓杨公、邑庠诸生,以十月十六日己巳,祭许公于庙,盖公尽节之日也。
曰,闻之夫子曰: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
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
富贵无能,磨灭难纪,惟忠义之士,百世之下闻其风者,莫不兴起,人心所同也。
唐安史之乱,窜身奉贼者何可胜计,屹然砥柱于大河南北,惟平原睢阳耳。
卒之捍蔽江淮,以济中兴,实维睢阳死守之力。
太守许公,兹邑人也。
始与城父姚公决固守之谋,终与张都督、南开府、雷将军诸公尽效死之节,盖与此城相为始终存亡者。
孤忠伟绩,天下后世所同欷歔叹息,况父母之邦乎!
邑有庙,奉五公暨诸将,岁时惟谨,独于尽节之日未有表而出之者。
幼读书而知有睢阳战守之烈,兹试令,而获在武原忠义之乡,私窃以为荣幸。
因与邑寓杨君订之旧史,质之《通鉴》,参之长历,夫然后知睢阳之陷于孟冬之九日后七日而许竟以不屈死,辄于是日载举祀事于庙庭之下,以补旧典之缺,以慰邦人之思。
呜呼!
士之舍生取义,义重于泰山,死有轻于鸿毛。
彼其见之明、断之果、守之固,此心所存,知有主耳国耳,身且不暇顾,况暇计其时与日乎!
史册之可稽,时日之不泯,天所以彰忠义之迹,使来者因得以致其哀慕景仰,而感发其忠义同然之心也。
居是邦而想公之所由生,拊是日而思公之所以死,伟哉烈丈夫,视世之虚生浪死与草木同腐者,果何如哉!
维时霜露凄凄,木落草衰,百拜英风,奠此一卮,焄蒿悽怆,如或见之。
千载辽鹤,能不一归以惠顾乡井之群黎云。
按:民国海宁州志稿》卷七,民国十一年续修铅印本。